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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维权路:七旬老人房产被非法过户,公证、行政、司法环节均存疑点

2004年,本该安享晚年的吴志华(化名,现年71岁)发现,自己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祈福新村的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至陌

2004年,本该安享晚年的吴志华(化名,现年71岁)发现,自己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祈福新村的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至陌生人胡开平名下。这场持续二十年的房产纠纷,涉及公证、行政、司法等多个环节,引发公众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思考。

公证环节:三份问题公证书成争议焦点

据吴志华反映,房产被非法过户的关键在于广州市公证处出具的三份公证书。其中,穗证(2004)第85128号公证书被指存在他人冒充吴志华夫妻签名的情况,公证处未履行审查义务便盖章生效;穗证(2004)第84981号公证书则涉及胡开平、卢一帆等人变造、盗用吴志华身份证骗取公证;穗证(2004)第84095号公证书因签名日期系他人代写、程序存在严重瑕疵被撤销。更令人关注的是,法院裁定结案后,广州市公证处单方面出具《关于更正决定证书的函》,私自变更公证结果,这一行为被指违背法定程序。

行政环节:承诺撤诉即撤销登记却未履行

2004年,吴志华就房产转移登记提起行政诉讼,原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职能部门)向法院承诺"若撤诉即撤销产权登记"。吴志华信守承诺撤诉后,该局却未履行承诺,导致房产被继续流转。更严重的是,在明知涉案房产存在权属争议、自身行政行为已被法院确认违法的情况下,该局仍为案外人办理过户登记,直接导致吴志华彻底丧失房屋所有权,且未采取补救措施。

司法环节:多级法院裁判引发争议

在司法层面,吴志华反映,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未查清虚假公证、无权代理等关键事实,错误确认无效合同有效;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却驳回吴志华的产权恢复或赔偿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未依法审查审判错误赔偿情形。

背后疑点:房屋交易涉嫌违法

这场房产纠纷的背后,涉及卢一帆、马立功等人盗窃吴志华妻子的银行存折、房屋产权证,伪造手续、使用无效公章骗取公证;胡开平持变造身份证、虚假公证书参与交易。吴志华认为,上述行为不仅符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无效情形,更涉嫌刑事犯罪,但未被司法机关依法认定。

二十年维权:从未放弃合法途径

自2004年发现房产被非法过户以来,吴志华从未放弃维权,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再审申请、向有关部门举报等途径持续维权。相关媒体也曾多次报道,社会影响广泛。吴志华表示,其于2021年12月20日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完全在法定时效之内。

核心诉求:希望得到公正处理

71岁的吴志华,为了一套本该属于自己的房产,奔波维权二十年。他遭遇的,是公证环节的疑点、行政机关的承诺未履行、司法裁判的争议,更是合法财产权益被侵犯的无助。

吴志华郑重承诺,以上所述全部真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积极配合任何调查。他恳请相关监管部门介入督办,希望:

1.问责相关单位失职失责人员;

2.纠正错误判决,依法查清虚假公证、违法登记、错误裁判真相;

3.维护其合法财产权益。

举报信原文可提供佐证,欢迎媒体监督、法律界人士提供帮助。公众期待在法治框架下,每一件纠纷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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