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男子购运19头生猪,被动卫服务站以违法调运生猪为由,全部没收,并处罚44.08万元。男子不服2次起诉未果,后得知生猪并没有被动卫服务站无害化处理,而是卖了。又再次将动卫服务站告上法庭!
当地检察院举行曾为此举办了一场听证会,男子在听证会上,听到检察官通报称,自己被没收的其中17头生猪被动物卫生技术服务站卖给经营单位宰杀销售市场,获得猪价款63046元,在二审判决后,又再次将动物卫生技术服务站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动物卫生技术服务站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系乱作为。
法庭上,陶某称,事发当日,第三人工作人员任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伪造被告动物卫生技术服务站工作人员王某、崔某的执法证件以执法人员的名义对自己的司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然后将该车19头生猪“没收”运送到屠宰场屠宰销售获利。
认为动物卫生技术服务站工作人员王某等人知道第三人工作人员任某等人伪造自己的执法证件,冒充自己执法违法“没收”生猪并违法屠宰销售获利,不但不制止,还为了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谎称询问笔录是自己亲力亲为,并将该车猪无害化处理了,在该车猪被屠宰销售一个月后,制造所谓的处罚依据对自己实施处罚。是典型的滥用职权、行政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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