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健挺(1909—1983.11.15)安徽省霍山县下符桥人。1928年参加农民协会,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十五军第七十五师二二三团文书、连政治指导员,南路军军事委员会政治委员,第七十四师独立团副团长、师政治部主任、师教导团政治委员、师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科科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留守兵团第三八五旅二团政治处主任,第四团政治处主任,河南人民抗日军第四支队政治部主任,河南军区豫西支队政治委员、中共伊洛特委书记。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第一纵队二旅旅长、政治委员,鄂西北军区第二军分区政治委员、中共鄂西北二地委书记,皖北军区警备第一旅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皖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安徽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南京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处长,安徽省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红二十五军战史编辑室副主任,福建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顾问。
中共第九、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83年11月15日刘健挺在福州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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