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在西湖区开了家外卖店,专门做驴肉火烧的生意,他从2024年2月开始卖这个,一直卖到了11月,平台上介绍写得挺吸引人,说是“非遗配方”“真驴肉”,可实际上店里用的根本不是驴肉,全是马肉,检测结果出来以后,发现连一块所谓的“驴脸肉”都验不出驴的成分,里面全是马的。
他用这个办法赚了三十五万,这笔钱已经达到刑法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二零二五年二月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方依照第一百四十条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同时处以二十四万五千元罚金,这些罚金差不多占到他总销售额的七成,看得出法院是想让他真正记住教训。

这个事情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它不是街边小摊那种偷偷造假,而是开在美团、饿了么上的正规店铺,靠平台流量和用户评价撑起来,顾客点单时看不到后厨,只能相信标签和好评,林某就钻了这个空子,把马肉包装成地道驴肉,借着地方美食的名气赚钱,说白了,他没改火烧做法,只是偷换食材,却拿到驴肉该有的高价。
国家对餐饮行业里的驴肉和马肉没有专门规定该怎么标识,只能依靠食品安全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兜底处理,北方人经常吃这两种肉,光看颜色和口感根本区分不出来,监管主要靠抽检方式,成本很高效率却很低,外卖平台虽然要求商家上传检验证明,但基本上只看纸质材料,没有对接基因数据库进行核实,去年底有些地方试着推广区块链溯源技术,但还没应用到驴肉火烧这类小吃上。
原料是从华北一家屠宰场采购的,那里的马肉比驴肉便宜得多,价格只有驴肉的三分之一左右,林某并没有进行产品创新,而是利用了文化差异套利,他没有开发新菜品,也没有提升食物味道,只是将别人辛苦建立的“驴肉”品牌价值直接挪用过来贴在自己产品上,这件事表面看是食品安全问题,实际上暴露了信任经济体系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