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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说话夹英文单词,罗永浩和华杉高下立判

看到一个华杉的采访录,华杉的原话:自己是golden boy(杰出青年),在儿子心中永远是hard work,儿子看到他

看到一个华杉的采访录,华杉的原话:自己是golden boy(杰出青年),在儿子心中永远是hard work,儿子看到他爸爸受到popular。

看得me一愣一愣的,联想到了那个说独one无two的女网红。

而且他还是带点南方人口音的不太包准的普通话。

《十三邀》的一期,许知远访问胡润。许知远老是要蹦英文单词出来,胡润倒是很接地气,努力讲中文。然后胡润配合许知远讲英文,结果许知远却跟不上,磕磕巴巴,就是说中文夹英文单词可以,整句说英文不行。

还有投资女王徐新,她普通话倒是很标准,声调轻柔。她说话,一些常用的形容词,一些日常的名词,都是说成英文单词的。

这点我就觉得罗永浩做的很对。

不管罗永浩的英语口语到底怎么样,但是要是在说中文的时候加英文单词,这个是他强项啊。但是我们基本上没有看到他说话夹带单词。

香港人说话中英夹杂在一起,是因为历史的原因,它不是某一部分的人在某一部分的场合说的,它是全社会都说的,在办公室说,在菜市场说,和老人家说,和小朋友说。

洋泾浜们不同,他们是一时说一时不说,某些场合说某些场合不说,跟有些人说跟家人不说。

其实,英语是种落后的臃肿的语言。

它之所以显得高级,是因为过去两三百年,英语世界对这个地球的统治。先是英国凭借“坚船利炮”建立的日不落帝国,再是美国依靠“军事经济文化霸权”主导的全球秩序。

英语单词过百万。

随便举个家禽的例子,鸡、猪、牛等,都有几十个单词,彼此间毫无关联。不备上几本字典,机械、医学、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士都很难看懂自己的专业书籍。

这是中文最牛的地方,三两千汉字,走遍天下。三千个汉字,你可以读报纸、看合同、写小说、搞科研。

而英语?没有三几万的词汇量,连《纽约时报》都读不顺。

单词多,但又不准确,比如兄弟姐妹两代间的亲属关系,英文根本表达不出来。

小说戏剧除外,看一个语言的美感就是看诗歌。因为小说和戏剧可以靠情节和结构撑起来,但诗歌和歌词是语言的裸奔。

英文诗歌的经典清单就那么几个人:莎士比亚、雪莱、济慈、拜伦、华兹华斯、弥尔顿等,每人三五首代表作而已,双手双脚就数得过来。

中文的诗歌就不用讲了吧,仅《全唐诗》就五万首,李白一人一千多首。

歌词也一样,许多的英文经典歌曲,离了旋律,歌词其实非常直白,“I love you”“You are beautiful”——翻来覆去就那几个词。

中文歌词,“晨曦细雨”“你的浅笑像潮水荡去飘来”,几个字一幅画面、一种情绪,这种例子比比皆是。

最后,敢问一下,英语的十六种时态,你能说得出来吗。

张朝阳偶尔也会夹英文单词,他是说找不到合适的中文词来表达这个意思,才会说英文,他平时很少中夹英的。

比如low这个词,如果要用中文准确地表达出语境里的那个味道,确实需要三四个词才能说透。

loser用中文一个词就可以表达出来,还是那句话,仿佛说谁是loser就显得自己很潮流,很高大上。

曾几何时,广告从业人员说4a就是土鳖,创意设计很差的,说four a就是同一个圈层的,可以一同玩耍的。那是什么时候,但凡听说总监是从新加坡、香港、台湾过来的,都要仰望的。现在是什么时候,香港、台湾过来的会有加分项吗。

说到底,语言的优越感,不过是强权时代的副产品。

网上那个译名的段子:New York纽约,直译新乡;Pearl Harbour珍珠港,直译蚌埠;Broadway百老汇,直译宽街;5th Avenue第五大道,直译五道口;Mont Blanc万宝龙,直译长白山;Hollywood好莱坞,直译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