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了村干部,干得不痛快,想辞职
没那么简单
辞职不是个人私事,是组织程序。走错一步,容易里外不是人。
先说村委会成员
村委会主任、委员,都是村民选出来的。想辞职,要走两道关。
第一关,在村里
必须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这是法律规定的硬杠杠。村民自治不是空话,村干部去留,村民集体说了算。项目干到一半,账目还没理清,村民不同意,你就得接着干,直到交接清楚。
第二关,在镇上
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备辞职事宜
乡镇要承担指导和监督的责任,保证相关档案齐全、程序合法合规,不过得明确,最终的决定权在村民会议,乡镇不能越权去干涉村民自治的事务,报备可不是在设卡刁难,而是为了保障基层治理不脱节、财务账目不混乱,避免组织空转、运转失序。
再说村党组织成员
村支书、村委员想辞职,程序更严格。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口头说一句“我不干了”,不算数。由上级党委研究批准。
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火车头,车头不能随便换。组织批准前,该担的责任还得担,该开的会还得开,该签的字还得签。
有人觉得委屈:工作压力大、待遇有限,还不让人走?
不是不让走,是不能任性走。村干部手里有公章,管着集体资产。一走了之,村务公开怎么延续?工程项目干到一半,谁收尾?民主程序走了半截,该审计的账目没理清,甩手不干就是不负责任。后人接烂摊子,村民利益受损。
“村部的大门敞开着,但卸任的章没盖上,你就还是村里人。”
“辞职不是甩手不干,程序走不完,责任卸不掉。”
程序走全了,才能清清白白卸任。交接清楚,账目明白,村民没闲话。这才是对村民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乡村振兴需要稳定的班子,也需要体面的离开。
规矩不是卡人,是保人,也是保护接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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