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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为孝顺父母,买了套6楼的房子,谁知住进去之后,邻居不许他们使用电梯,

上海,一女子为孝顺父母,买了套6楼的房子,谁知住进去之后,邻居不许他们使用电梯,女子这才知道,加装电梯时原房主不愿出钱,他不同意安装电梯。于是女子主动提出,她愿意分摊9.7万的装电梯费用,可没想到,邻居们还是不同意,邻居们认为,时过境迁,如果按照原来的费用缴纳,对邻居们不公平,要想使用,必须多掏费用,女子告到法院,原房主的错不该由我承担,因此她要求法院确认使用电梯的权利,结果亮了! “既然都是邻居,能不能讲讲道理?”高女士无奈地站在楼道里,看着围过来的几户邻居,一句话让气氛瞬间僵住。 买的时候,她觉得小区环境不错,房子采光也好,关键楼里已经有加装好的电梯,这在老旧小区里算是“巨大利好”。她想着,虽然房价比周边贵一点,但父母年纪大了,这钱花得值。 谁知道,她一家刚搬进去,问题就来了,邻居明确说:她不能使用电梯。人家就一句话:原房主当年没同意装电梯,也拒绝支付费用,所以使用权没有他的份。而她买的就是这原房主的房子,因此“使用权自然也没有”。 高女士当时愣住了,父母看着六层楼梯直皱眉,她心里更堵得慌。为了不让事情升级,她主动提出补交费用,9.7万余元,一分钱不少,就按当时其他业主出的价格来承担。她想得很清楚,钱补上,问题解决,电梯大家都用,皆大欢喜。 但邻居们却说:不行。因为当初加装电梯的时候,就是由于原房主不同意,导致电梯工程拖了好久,不少人耽误时间,还额外花了钱,现在补交原金额太便宜她了。更关键的是,当时是有政府补贴的,而现在补贴早就截停了,如果高女士现在按原费用补,那这些业主白白损失。 这些话,说得高女士心里不是滋味。她觉得,错的是原房主,那是别人造成的后果,不该落在她头上,而且她补的是原价,她并没有少给一分钱。双方你一句我一句,完全谈不拢。 于是,她一咬牙,把邻居们告上了法院,诉求只有一个:自己要正常使用电梯。 结果没想到法院一审驳回了她的诉求,高女士不服,继续上诉。案件到了二审阶段,法官先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高女士除了补齐原本应出的9.7万元,还额外提供补偿,业主们这才同意高女士一家使用电梯。 其实总得来说,整件事的矛盾就是在“公平”两个字,邻居之所以坚持要求额外补偿,是因为电梯不是天降福利,是他们提前掏钱、提前承担风险、承受时间成本换来的成果。原房主拖延、拒付,导致工程延期,这个损失不能由现在的受益者轻轻绕过,否则对其他人不公平。 而高女士的处境也确实尴尬——房子是她买的,却要承受前任留下的“债”。她愿意补原价,说明态度诚恳,但公平并不等于价格对齐,而是补足历史成本差额。 好在最终高女士补齐费用并承担一定补偿,邻居们也接受她享有同等使用权,这算是一个体面落地的结果。 信息来源: 光明网丨自家小区的电梯,竟然不能乘坐?补交9.7万元也不行,邻居:因为原业主反对加装 文丨小王 编辑丨史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