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新闻真是气得手抖, 31岁的留英女博士王哲,本来前途无量,就因为发生了关系,后来皮肤起了红点,就让26岁的美国男伴去查个体检,命都没了。 王哲是国内985本科一路读到英国G5的生物医学博士,31岁的年纪,手里攥着两篇待发表的SCI论文,导师早就跟她说过,毕业直接推荐去剑桥的博士后工作站,前途亮得晃眼。她租的公寓在伦敦东区,不大,但书架上码满了专业书,书桌角落摆着爸妈的合照,还有半条没织完的羊绒围巾——那是她给妈妈准备的生日礼物,本来打算答辩完带回家,现在针脚还停留在第七行。 她平时省吃俭用,连咖啡都只买超市的速溶,却在男伴生日时,咬牙买了块近万英镑的手表,她说“他喜欢小众品牌,这个款式难找”。 她和男伴相识在学校的咖啡角,男生是美国来的商科留学生,比她小5岁,金发碧眼,笑起来有两颗小虎牙,会主动帮她搬实验室的器材,陪她在图书馆熬到闭馆,记得她不爱吃香菜,每次点外卖都特意备注。王哲不是没谈过恋爱,但在异国他乡,这份体贴戳中了她——博士期间的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实验数据卡壳时,是男生拉着她去泰晤士河边散步,说“大不了延期毕业,我养你”。 相处三个月后,两人确定了关系,男生偶尔会提“我们是真心相爱,不用那些多余的东西”,王哲没多想,她总觉得信任是感情里最基本的事,何况对方看起来干净又阳光,怎么也不会和“隐瞒病情”扯上关系。 第一次发现皮肤红点是在熬夜改论文的凌晨,她洗澡时摸到胳膊内侧密密麻麻的小红疹,不痒,只是摸起来糙得硌手。她学医的,第一反应是翻出专业书比对,排除了接触性皮炎——那段时间她没换过洗衣液,也没接触新的实验试剂。连着两天,红点越冒越多,甚至蔓延到胸口,她开始低烧,体温徘徊在37.8℃,吃了退烧药也退不下去。 这时候她才慌了,想起和男生相处时没做防护,当晚就催着他去做传染病筛查。男生当时脸色僵了一下,支支吾吾说“我去年刚体检过,肯定没事”,王哲盯着他的眼睛,坚持“查一下,我们都放心”,他拗不过,答应第二天去医院。 没等到男生的体检报告,王哲的病情先恶化了。第三天早上,她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浑身疼得像散了架,体温飙到39.5℃,同学发现不对,赶紧叫救护车送她去医院。抽血、做CT、查传染病四项,医生拿着报告单找她谈话时,声音压得很低:“HIV初筛阳性,合并急性败血症,你的肝肾功能已经开始受损,得进ICU。”王哲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她盯着医生白大褂上的扣子,反复问“是不是搞错了?我平时很注意的”,直到护士推着她进ICU,她才想起给男生发消息,问“你到底有没有去检查?”,消息石沉大海,再没回过。 她的父母从国内飞过来时,王哲已经陷入半昏迷,浑身插满管子,脸上罩着呼吸机,唯一能活动的只有眼珠。妈妈扑到床边,握着她冰凉的手,喊着她的小名,她眨了眨眼,眼泪顺着眼角淌下来,却连抬手擦的力气都没有。爸爸蹲在走廊里,一根接一根抽烟,烟蒂堆了小半盒,他不敢进病房,怕自己绷不住——这个女儿从小就懂事,高考考了全省前十,读博时为了凑学费,寒暑假去打工,连件新衣服都舍不得买,好不容易熬出头,却落得这个下场。 男生的体检报告最终还是被警方调出来了:HIV阳性,确诊时间两年,期间从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甚至在和王哲相处的半年里,多次拒绝使用防护措施,就诊记录里还写着医生反复叮嘱他“需告知性伴侣,做好防护”。警方找他问话时,他低着头说“我怕她说分手,就没敢讲,我以为不会这么严重”,这话传到王哲父母耳朵里,妈妈当场就晕了过去,醒来后只反复说“他怎么敢啊?他怎么敢啊?” 王哲走的时候,离博士答辩只剩28天,她的电脑里存着论文终稿,最后一页的致谢写着“感谢爸妈二十多年的支持,女儿终于要熬出头了”。同学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她的钱包里夹着一张回国机票,日期定在答辩结束后的第三天,旁边还有一张纸条,写着“给爸妈带伦敦的红茶和羊毛衫”。这些东西,她终究没能亲手送回去。 没人能想到,一个前途无量的博士,会因为一次没设防的信任,把命丢在了异国他乡。亲密关系里的坦诚从来不是小事,尤其是关乎健康和生命的事,对方的一句“真心相爱”,抵不过一纸真实的体检报告。我们总教女孩子要善良、要信任,却忘了教她们,保护好自己,比什么都重要,哪怕面对的是看起来再完美的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