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毒死9条宠物狗一审宣判 12月11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关注的“男子毒死9条宠物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他当庭表示要上诉。这起案子要从2022年9月说起,当时北京朝阳区首开畅颐园小区接连发生宠物狗中毒事件。李女士养了13年的西高地梗犬在遛弯后突然尖叫、抽搐、吐血,最后没救过来。当天小区共有11只宠物狗中毒,其中9只死亡,另外还有2只流浪猫也死了。事后检验发现,死亡的宠物狗体内含有一种叫氟乙酸钠的剧毒化学品,这种物质国家早就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半个多月后,住在小区里的65岁男子张某华被警方逮捕。2023年1月,警方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正式立案。当年10月,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张某华在庭上承认自己确实投了毒,但却辩称狗的死亡和他的投毒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他这个说法在法律上其实站不住脚。根据我国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危险犯”,意思是只要实施了投放行为,并且这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哪怕还没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也已经构成犯罪。张某华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的氟乙酸钠毒性极强,对狗的致死剂量非常低,人如果接触也可能有生命危险。他的行为客观上已经对小区里不特定多数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实实在在的威胁,完全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条件。具体来说,他投放的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化学品;地点是居民日常活动的小区公共区域,可能危及很多人;他明知是毒药还故意投放,至少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而且事实上已经造成了9只宠物狗死亡,给他人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所以,法院认定他构成这个罪名是有充分依据的。这起案件的社会影响很大,也让很多人开始关注宠物权益和公共安全的问题。受害的狗主人们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买狗的钱、抢救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总金额大概有几十万元。其中一位失去爱犬的李女士,因为心理创伤严重,甚至辞了工作专门维权,还被诊断出抑郁症,一直在吃药。她说,不管案子怎么判,对她来说都是输,因为陪伴13年的家人一样的狗狗再也回不来了。这个案子从发生到一审判决,拖了三年多,期间延期审理了九次,也说明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新型案件时非常慎重。这次的判决结果,对未来如何审理类似案件、维护公共安全以及保护宠物主人的合法权益,都会提供一个重要的参考。热点观点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