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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面汤杀妻案”判死缓引争议:家暴致死为何不直接判死刑? 凌晨的面馆里,滚烫面

“灌面汤杀妻案”判死缓引争议:家暴致死为何不直接判死刑? 凌晨的面馆里,滚烫面汤成为致命凶器。一场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残暴罪行,最终却以“死缓”判决收场,撕裂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直观感受。 2025年12月12日,陕西渭南中院对“灌面汤杀妻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春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列出三项从轻情节:自首、被害人存在网络交友不当的过错、取得亲属谅解。 01 判决依据 渭南中院认定,李某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存在法定从轻情节。自首情节、被害人过错及亲属谅解,共同构成了“死缓”判决的核心依据。 然而,被害人家属此前公开表示“绝不宽宥”,使得“亲属谅解”这一情节的真实性与代表性受到舆论质疑。 02 案情回溯 案发于2024年9月4日凌晨。在两人经营的面馆内,李某春酒后与妻子吴某莉发生争执。 暴力持续数小时:李某春先使用钢尺、皮带、菜刀等工具殴打吴某莉,随后将约70℃的滚烫面汤反复浇灌其头部,并多次试图将其按入面汤锅中。 法医鉴定显示,吴某莉系因面汤误吸入呼吸道导致窒息死亡,且身体存在多处烫伤及外伤。 03 争议焦点 判决引发广泛讨论,焦点集中在法院采纳的三大从轻情节是否足以减轻其罪责。 自首效力:案发后自首虽属法定情节,但在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的命案中,其从宽幅度应否受限? 过错认定:“网络交友不当”属于私德范畴,能否等同于刑法上可减轻施暴者责任的“被害人过错”? 谅解真实性:在部分直系亲属明确要求严惩的情况下,法院所依据的“谅解”是否充分代表了被害方意愿? 04 司法困境 此案折射出家暴致死案件在司法中的普遍难题。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司法机关传统上持审慎态度。 判罚权衡:只要存在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概率便显著降低。这体现了“少杀、慎杀”理念,但在极端残忍案件中易引发量刑失衡的争议。 罪名之辨:家暴致死可能涉及虐待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分,两罪刑罚差异巨大。本案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避免了轻判可能。 案例对比:近日河北“沧州杀妻案”被告人一审获死刑。对比之下,公众更迫切期待司法对暴力性质、主观恶性的评判标准有更清晰一致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