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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停课退费要收“手续费”?

转自:衢州日报

通讯员姚芳詹雨薇

报名时承诺的课程说变就变,申请退费时却被要求扣除“手续费”——面对这类教育培训的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一起因培训机构单方调整课程引发的退费纠纷案审结。法院明确,因培训机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案例情况

2023年6月,王女士为孩子报名某口才班,支付3380元,约定50节课时。课程过半,因原任课教师离职,机构单方解散班级,提出将剩余课程转至其他机构。王女士认为调整后的课程与当初约定内容不符,拒绝接受相关安排,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25节课时费用共计1690元。机构则以“行业惯例”为由,要求扣除30%手续费。协商未果,王女士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培训机构因自身师资调整问题,无法继续按约定提供课程,且未就课程变更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已构成根本违约,王女士作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关于手续费,机构未能证明已履行显著提示义务,亦未提供实际支出凭证,扣费主张缺乏依据。故判决双方合同解除,机构全额退还1690元。

法官解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因一方根本违约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返还未履行部分的费用。本案中,培训机构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对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条款负有显著提示说明义务,否则相关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即便约定手续费,金额亦需合理,不得明显高于实际成本,更不得变相获取不当利益。培训机构因自身原因单方变更核心教学内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其提出的“行业惯例”不能对抗法律规定,亦不能作为扣取高额手续费的正当理由。该判决重申了“违约方不得因自身违约行为获利”的基本原则,也提示经营者不得以单方规定或所谓惯例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

风险提示:法官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培训服务时,应增强合同意识和证据意识,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退费、违约责任的约定。注意保存缴费凭证、合同文本、课程安排及与机构沟通的记录。若遇到机构单方变更课程、拖延退费等情况,可依法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于经营者未作显著提示且不尽合理的“手续费”条款,消费者可主张其不成为合同内容,要求按实际未履行课时退还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