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张晶晶北京报道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贸易强国,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
12月1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2日至27日将在北京举行,其中,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将迎来二次审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加规定对外贸易工作应当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国家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国家鼓励以各种模式开展国际服务贸易;国家支持贸易促进平台提升功能和服务水平。
二是强化有关对外贸易促进方面的规定。增加国家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支持对外贸易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定。
三是完善法律责任。适当调整相关条款中关于罚款的规定,不限定最低罚款数额,以便于主管部门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准确适用。
黄海华说,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为进一步发挥法治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作用,修订草案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增加规定国家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三是增加规定国家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四是增加规定国家支持贸易促进平台提升功能和服务水平;五是增加规定国家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人才队伍建设,为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