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主人蹲班房”这建议看着狠,却是治顽疾的良药!那些觉得罚款一千、拘留五天跟挠痒痒的养狗人,就该用实打实的代价让他们长记性。 狗是人类朋友,但失控的狗就是伤人利器,背后全是主人的责任缺位。新规虽提高了处罚力度,可对明知犬只危险还放任的人来说,这点惩戒依旧不够。养犬从不是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责任,凭什么让路人承担被咬的风险,受害者承受身心双重伤害? 我的主张很明确:犬只伤人就该按伤害程度分级追责,轻伤起步就该有刑事记录,重伤或致死直接重判。只有让违法成本远超侥幸心理,才能倒逼每个养狗人拴紧责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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