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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史书骗了!刘邦47岁前不是小混混,早成普通人的天花板! 编辑:纱娜 作者

别被史书骗了!刘邦47岁前不是小混混,早成普通人的天花板! 编辑:纱娜 作者:纱娜 咱今儿个就得为刘邦正名!好多人一提他,就觉得47岁前就是个游手好闲的街溜子,斗鸡遛狗、蹭吃蹭喝,连老爹都骂他无赖,可你细琢磨就知道,这都是表面印象,真要是个纯混子,咋能短短几年就跟项羽掰手腕争天下? 《高祖本纪》里是写了他不事生产、爱厮混,可那时候的“不事生产”,跟现在的“好吃懒做”根本不是一回事!秦朝末年的沛县,就是个小县城,普通人要么种地要么做点小买卖,可刘邦偏不,每天呼朋引伴喝酒聊天,看着没正事儿,实则藏着大心思。 创作声明:本文为基于史料的虚构创作或解读,部分细节为文学加工,请勿与现实绝对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历史记载或文献,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咱先说说他那“蹭饭”的事儿,可不是单纯的占便宜。刘邦每次带朋友回家,大嫂都没好脸色,故意用勺子刮锅底,弄出“当当”的声响,意思是饭没了,让刘邦和朋友下不来台。这事儿看着丢人,可反过来想,能让他天天带着蹭饭的朋友,说明这些人信他、愿意跟着他,不然谁会天天跟着一个只会蹭饭的混子? 连他老爹刘太公都骂他“无赖”,说他不如二哥会种地、能攒家业。可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秦朝,普通人想往上爬比登天还难,刘邦四十来岁没老婆、没家产,看着确实寒酸,但他手里握着的东西,比田地房产金贵多了——人脉和信用。 你以为他斗鸡遛狗是瞎玩?沛县的街面儿上,不管是摆摊的小贩、杀猪的屠夫,还是县衙里的小吏,就没有刘邦不认识的。他为人豪爽,舍得分享,朋友有难他第一个出头,喝酒从不赖账(就算当时没银子,也会记着回头还),久而久之,沛县的黑白两道都买他的账。 更关键的是,他还捞了个“泗水亭长”的差事,这可不是混来的!秦朝的亭长负责地方治安、传递官府文书,还得调解邻里纠纷,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兼邮政员。能当上这个官,说明他在县里有威望,连萧何、曹参这些县吏都愿意跟他打交道,不然一个纯混子,官府咋会让他掌管一方治安? 以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普通人一辈子能当个亭长,能让全县的人都给面子,已经是顶了天的成就了——毕竟秦朝是“军功授爵”,普通人想跨越阶级难如登天。刘邦在47岁前,虽然没成家、没家业,但他已经打通了沛县的人脉网络,上到县吏下到市井之徒,都愿意听他号令,这可不是“一事无成”,而是普通人能达到的天花板! 后来他起兵反秦,一呼百应,萧何、曹参主动来投奔,樊哙、夏侯婴这些老兄弟死心塌地跟着他,说白了都是靠早年积累的人脉和信用。要是他真的只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谁会愿意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跟他干? 咱现在看刘邦,总用“成功与否”来衡量,可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刘邦的“游手好闲”,其实是最聪明的生存策略。他知道普通人靠种地永远翻不了身,所以才把精力放在积累人脉上,这种眼光和格局,早就超越了当时的普通人。 所以说,刘邦不是突然爆发的“幸运儿”,而是早就在暗中布局,47岁前的“混日子”,不过是他为阶级跃迁做的铺垫。这也告诉我们,真正的本事,不一定是攒下多少财富,有时候人脉、信用和格局,才是最值钱的资本。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说说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