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有关于冒充领导为他人“托关系”“找工作”的诈骗犯罪特别多。一方面是年轻人就业压力大,家长焦急“找门路”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另一方面还是被害人不懂的公务员事业编公开招考的政策,陷入犯罪分子设计的圈套,迷恋“接天线”“超能量”,想走“捷径”。 山西运城公安机关通报,经查,自2022年12月至2025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女,35岁,山西省临猗县人)冒充陕西省领导,以能为受害人子女办理公务员入职为由,虚构“向领导送礼”等事由,诈骗一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424万余元。 山西大同公安机关公告,该局近期侦办了多起犯罪嫌疑人利用为他人办理国企正式工作,帮助他人在干部提拔晋升,为他人能够承包企业食堂等手段诈骗多人,社会影响恶劣,涉案金额巨大。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重罪,以山西省为例,诈骗5000元以上即够罪立案,8万元以上即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0万元以上即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