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打电话过来,说因为一棵死树,赔了2000元。起因是我家东门口有一棵树,是邻居家的(在邻居屋后),以前长的挺好的,前几年邻居把其中两棵锯掉了,还有一棵锯掉了树冠,留了四五米的枯木桩,再也没有长过叶子。因为是一棵死树,还挡在门口,婆婆就去村委沟通能不能锯掉?村委昨天过来把树桩子锯掉了,但确实没有跟邻居打招呼。好了,邻居上午发现木头桩子被锯掉了,到家里大吵大闹,还扭了公公的胸脯,说让我们赔1万;最后通过协商,村委因为锯树没有提前通知她,承担1000元,村委让我婆婆认亏点,而且是我婆婆要求锯树的,承担2000元。婆婆电话过来问我意见,我没意见,我向来比较怂,而且公婆年纪大,折腾不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村委的协调下,签字画押,交钱认亏。事情就是这么一个事,在农村,讲理讲情,有时候未必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