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狗案的女主算是一战成名了,但我依然认为她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先不说毒死几条平时不栓绳的狗有没有必要判4年,至少她是一个五十步笑百步的人,无非遛狗不牵绳,让狗到处大小便达不到判刑的标准,否则她也难逃牢狱之灾。而且能号召这么多人同仇敌忾的人,本身就不简单。 这些年网上不栓绳的狗被人打si毒si的新闻也不少,为什么她的这个事关注度这么大?因为大部分人觉得这个判罚过重,认为是她葬送了别人4年的青春。 经常刷短视频的朋友应该看过不少人把猪也当宠物养的事吧,那养猪场的老板某天把猪卖掉后,如果起诉的话,那将会是一个什么场景?我都不敢想象…… 我觉得很多时候,良心和道德尺度的把握,远远比法律更容易解决问题,这也是为什么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的原因,你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