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岳伦发文挺李湘,赵薇兄长发文替其辟谣律师明星律师王岳伦李湘王诗龄 近日,王岳伦通过个人微博发文:“最近谣言满天飞!听着我都哭笑不得,编剧也没你们这么厉害呀,什么Angela(其女儿王诗龄)休学呀!什么缅北诈骗(网传其前妻李湘涉及缅北诈骗)呀!等等各种胡说八道……请大家不要再传播谣言!散了吧!…大家都不容易!多关心一下自己和家人吧!他们才最需要你们的关注!也感谢我们的律师团队和各大平台帮我们打击造谣诽谤!……”说到各大平台,李湘于2026年1月16日遭各大平台标记为“禁止关注”,如果对其关注,则提示“违反法律法规或社区公约”。网友对此产生各种猜测,但王岳伦此次发微博并未回应李湘社交账号遭全网“禁止关注”的关键争议。网友认为账号封禁才是舆论发酵的主因,直言“为何不说明封号问题?”。而王岳伦关闭微博评论功能,被指缺乏互动诚意。有网友表示:“若真无隐情,为何不敢开放评论?”。王岳伦与李湘自2021年离婚后始终保持友好互动,多次合体陪伴女儿王诗龄(如赴香港听演唱会、英国看画展),侧重情感陪伴,与李湘共同形成以孩子利益优先的合作模式。 同日赵薇兄长发声明否认“赵薇洗钱”谣言,揭露自媒体造谣产业链,与王岳伦的维权形成呼应,反映名人应对不实信息时普遍依赖法律手段,但维权效率常落后于谣言传播速度。李湘账号被封的具体原因尚未经任何官方渠道证实,网友推测可能存在误导;“缅北诈骗”等恶性传闻的源头未明,需以警方或平台后续通报为准。从王岳伦微博可以看出,已经委托律师团队联合平台打击造谣诽谤行为。造谣诽谤可能涉及行政与刑事两类案件,核心区别在于危害程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拘留或罚款。其门槛较低,只要有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即可成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需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信息被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或多次实施诽谤。通常为自诉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的,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行公诉。我是吴律师,下期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