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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哥去世,我去奔丧被开除,这还有人性吗?”哥哥不幸去世,弟弟请假未获批去奔丧

“我亲哥去世,我去奔丧被开除,这还有人性吗?”哥哥不幸去世,弟弟请假未获批去奔丧被辞!公司:丧假主要适用于直系亲属,且其未经同意请假!网友:公司制度不能没有人性!谁都会有这种情况!2023年4月,45岁的乔师傅入职北京一家养老中心担任厨师。他工作勤恳踏实,深受老人们好评。然而同年8月,因亲哥哥病危去世,乔师傅向单位申请事假返乡奔丧,却遭到拒绝。尽管他多次沟通甚至表示可以不带薪,后厨经理仍未批准。处理完丧事返京后,乔师傅竟收到辞退通知,理由是其“擅自离岗”。劳动仲裁和一审均未支持乔师傅,直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认定养老中心以“兄弟不属于法定丧假范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单位赔偿七千余元。 这一事件引发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养老机构本应是最具人情味的场所,却对员工遭遇家庭变故如此冷漠,与其宣扬的“尊老爱幼”理念背道而驰。也有观点指出,厨房人手紧张,员工突然离岗确会影响运营,但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愿意在制度与人情之间寻求平衡。法院在判决中着重强调,解除劳动合同是最严厉的惩戒措施,用人单位在面对员工因至亲离世而提出的请假需求时,应给予必要包容,尤其对于养老机构而言,更应体察亲情之重。 事实上,此案看似围绕“丧假范围”展开,实则触及了职场管理中制度与人性如何协调的根本命题。企业固然需要依靠规章制度保障运作,但任何制度若完全漠视人伦常情,便可能异化为冰冷的管理工具。法律虽未将兄弟列入强制丧假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理所当然地拒绝员工的事假请求。民事活动遵循公序良俗原则,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时亦应保有基本的人文关怀。 尤其值得反思的是,当前不少企业将“绝对服从”与“永不缺席”等同于敬业,却忽略了员工作为人的情感需求与家庭责任。这种趋向若不加以警惕,不仅会损害劳动者权益,长远来看也会消解组织的凝聚力与温度。乔师傅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赔偿,但案件所揭示的问题却远未结束。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允许人们在至亲离去时享有告别的权利;一个优秀的管理者,也应在坚持制度的同时,保留一份同理之心。因为唯有被善待的员工,才可能真心诚意地去服务他人、贡献价值。愿每一份职业都不以牺牲人伦亲情为代价,愿每一次告别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