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给一个案子画上了一审的句号。被告人魏开锋,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受贿罪,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受贿所得和孳息依法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把时间往回拨,这个案子走了将近2年。2024年12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魏开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那时通报里他的身份,已经是原副主任。5个月后,2025年5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其中一起就是他,后来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往后,就是10月16日法庭上的这个结果。
魏开锋是1968年11月生人,湖北公安县人,1992年6月入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他的学历底子有意思,北京农业大学植物病理专业研究生毕业,农学硕士,后来又读了中央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拿到经济学博士学位,身兼讲师和农艺师两个职称。公开履历里,他当过海淀区青龙桥街道党工委书记,2017年2月出任海淀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后来又任党委书记,2021年12月当选海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受贿和滥用职权,这两个罪名常常一起出现。前者说的是收钱的账,后者说的是办事的手,手里的权力越出了边界,给不该开绿灯的事开了绿灯。法院判决里没有披露更多案情细节,具体收了多少、办了哪些事,要看后续公开的裁判文书。能确定的是,追缴范围包括孳息,这笔账要连本带利算清楚。
从街道到国资委,再到人大,他管的每一样东西都和公共资源贴得很近。56岁被查,57岁领刑,到12年刑期满的时候,他已经快70岁了。一审之后还有二审程序,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后续以法院的最终裁定为准。你们说,从食堂账单到12年刑期,这个跨度里,最早出问题的会是哪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