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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了!”海南海口,一男子连续2天,花11730元,在一家连锁超市的

🌙“吃相太难看了!”海南海口,一男子连续2天,花11730元,在一家连锁超市的19家门店,买了59瓶有机山茶油,然后以“有机认证标志过期”为由,索赔10倍赔偿11万元,超市一口咬定男子是“碰瓷式打假”,说“标签瑕疵非质量问题”而拒绝赔偿,男子才不是吃素的,他发帖举报,给超市施压,供应商怕了,给了男子5000元,让他删帖闭嘴。 辽宁男子李某某的足迹遍布海口旺佳旺超市的19家门店,包括王府井、海垦、金盘等分店,他在每家门店都分批购买了“盛禾珍”品牌的有机山茶油,规格涵盖750毫升单瓶装、750毫升双支礼盒装以及2升装,两天下来总共买了59瓶,累计支付11730元。 李某某并非随机选购,他在第一家门店购买时,就习惯性扫描了瓶身的有机产品认证码,结果系统弹出“有机码有误”的提示。 他进一步核对发现,这款山茶油包装上的有机认证标志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日,而供应商的有机认证证书确实在该日期到期后,没有完成续期备案。 发现这个问题后,他没有选择当场退货或向门店反馈,而是继续前往其他门店批量采购,甚至还曾向其中一家门店提出订购更多该品牌山茶油的要求,只是因为供应商无货才未能如愿。 采购完成后,李某某直接向超市提出了索赔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中“退一赔十”的相关规定,要求超市支付11万元的赔偿款,这个金额正好是他购买价款的10倍。 超市方面的态度十分坚决,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李某某的购买行为明显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常需求,属于典型的“碰瓷式打假”。 超市强调,涉案的山茶油经检测各项质量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包装上的有机认证标志过期仅属于标签瑕疵,并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应当支付10倍赔偿的情形。 双方协商多次,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李某某随即采取了行动,他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3条举报帖文,明确标注了涉事的19家超市门店具体位置,还附上了购物小票、产品包装照片以及有机码查询异常的截图,并且@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官方账号。帖文发出后,很快引发了网友的转发和讨论,涉事超市和供应商的舆情压力陡然增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核查后,对涉案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确认产品质量合格,同时认定李某某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普通消费行为,其提出的10倍赔偿请求缺乏充分的法律支持。 就在监管结论出具后,山茶油的供应商主动联系了李某某,双方私下达成了和解。供应商向李某某支付了5000元,李某某则按照约定删除了网络上的3条举报帖文,并且撤回了向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申请。 这起事件的走向,让原本僵持的局面出现了意料之外的结果。供应商的妥协,并非基于法律层面的败诉预期,更多是出于对舆情发酵影响品牌声誉和市场销量的担忧。 而李某某最终接受5000元和解,也与他最初11万元的索赔诉求相去甚远。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标签瑕疵的认定标准,即情节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且无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情形,涉案产品的标签问题恰好被归为这一范畴。 目前,涉事超市已经对旗下所有门店的有机食品进行了全面排查,更换了所有认证标志过期的产品包装,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最新的有机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备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 李某某购买的59瓶山茶油,仍堆放在他的出租屋内,没有拆封,也没有投入食用。这起纠纷看似已经落幕,但其中牵涉的法律边界、消费维权与职业索赔的界定,却留下了诸多值得探讨的空间。 有人认为,即便李某某是知假买假,也起到了督促商家规范经营的作用;也有人觉得,这种以牟利为目的的“打假”行为,消耗了行政和司法资源,也让真正的消费者维权陷入尴尬。 那么,你觉得李某某的行为属于合法维权还是“碰瓷式打假”?超市以标签瑕疵为由拒绝10倍赔偿,又是否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