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公民自由、司法和内政委员会(LIBE)以 41 票赞成、32 票反对通过了一项法律,允许将非法移民遣返回第三国的拘留中心。 该提案最初是由欧洲人民党(EPP)、社会党和民主党、自由党以及绿党组成的传统中间派多数派协商达成的。 然而,由于社会主义议员表示该计划过于严格,并要求更多时间来制定一份包含更多基本权利保障的文本,这些谈判破裂了。 社会党的请求被驳回,欧洲人民党转而与右翼和极右翼团体合作,起草了该法律的更加强硬的版本。 新文本包括一些措施,例如在欧盟以外设立遣返“返回中心”、将拘留期限延长至两年,以及更严格地执行遣返决定。 支持者认为,这些改变是必要的,因为目前的制度几乎不起作用,欧盟范围内发出的驱逐令中只有大约 20% 得到实际执行。 然而,批评人士表示,该法律有可能损害移民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