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规模化应该以专业为基础,现在这种规模化合伙人任务化的经营模式,最后的结果就是过分商业化,以揽活为主不谈法律边界,这是过分规模化的弊病,也是需要包括律协等管理层思考的,另一个好律师大律师荣誉是不是给那些天天不打官司专陪客人的合伙人呢?你说梅是一个优秀的商人我不赞同,优秀的人不会走到这一步,他就是个赶上了一波律师红利,又把机会当本事自以为是的幸运的倒霉蛋[呲牙]
律师规模化应该以专业为基础,现在这种规模化合伙人任务化的经营模式,最后的结果就是过分商业化,以揽活为主不谈法律边界,这是过分规模化的弊病,也是需要包括律协等管理层思考的,另一个好律师大律师荣誉是不是给那些天天不打官司专陪客人的合伙人呢?你说梅是一个优秀的商人我不赞同,优秀的人不会走到这一步,他就是个赶上了一波律师红利,又把机会当本事自以为是的幸运的倒霉蛋[呲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