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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一楼交电梯费,就是霸王条款! 今天在头条视频里看到,一对家住一楼的年轻夫

本人认为一楼交电梯费,就是霸王条款! 今天在头条视频里看到,一对家住一楼的年轻夫妇,因为要交电梯费而心存不满,每天出门都要把所有楼层按亮。 他们的这种泄愤方法我并不赞同,因为他们影响了坐电梯出行的其他人,这么做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但是我却非常同情他们,家住一楼不使用电梯还要交电梯费,这明显是违背了谁受益谁付费的公平原则,是不合理的。 对此我也特意查了一下,《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如电梯),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这意味着,在一楼住户交电梯费的问题上,法律上不支持“谁使用谁付费”的简单逻辑,而是强调“共有即共担”的原则。 虽然民法典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我个人依然还是认为这不合理。在一楼电梯收费的问题上,我觉得应该参考一下2027年国家指导的供热价格管理指导意见,这个规定还是相对合理的。 请看国家层面2007年《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热价应逐步实行‌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 + 计量热价),其中‌基本热价按总热价的30%-60%确定‌,用于补偿固定成本(如管网折旧、热传导损失等)‌‌。 也就是说一楼可以少交或者不交电梯费才是合理的,毕竟一楼出行不坐电梯。再说法是人制定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不会百分之百的照顾到所有的人,有不合理的地方还是要及时改正的好。 对一楼交电梯费的问题,有和我观点一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