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调整!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个人收入低于1000元/次,无需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适用对象也从个人扩大到“小规模纳税人”,包含自然人、个体户和小规模! 核心规则简单易懂: 1.按期纳税起征点:以月为计税期间的,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以季度为计税期间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 2.按次纳税起征点:从原500元提高至1000元/日次,一日内多次应税交易按日合并核算,灵活就业、打零工人群(授课、撰稿、外卖等)单次收入低于1000元的,无需缴税; 3.计税规则:销售额未达起征点全免;达到起征点,按不含税销售额 × 适用征收率全额计算。 举例:个人提供培训服务单日收入850元,免征增值税;若收入1500元,则按1500元为基数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像教授、学者给高校、企业授课的劳务费,低于1000元/日次,将不用缴纳增值税。个人跑外卖、撰稿等打零工低于1000元/日次,也不用缴纳增值税!此外,2026年起还有18类情形免征增值税,涵盖农业、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是个体经营和各类从业者的重要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