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台湾人说,如果大陆要是强行统一,台湾人民绝对不会同意。但问题是,大陆要的从来就不是“你同不同意”,而是国家的领土完整。 台湾到底归谁,这可不是2300万台湾民众自己开个会、投个票就能定下来的事儿,从历史和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台湾的法律地位早就板上钉钉了。 早在公元三世纪,三国时期的东吴政权就派遣官员和军队抵达当时的夷洲,也就是现在的台湾,开启了中原政权对台湾地区的经营和管理。 到了十三世纪,元朝政府正式设立澎湖巡检司,将台湾及周边岛屿纳入国家行政管辖体系,直接行使治理权。 这是中国中央政府对台湾地区实施正式管辖的明确历史记录,有完整的史料可以佐证,不存在任何争议。 明朝末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民族英雄郑成功率领军队击败荷兰人,收复台湾,重新恢复了中国对台湾地区的主权管辖。 清朝康熙年间,台湾重新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清政府先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后续又正式设立台湾省,和内地其他省份执行完全一致的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对台湾地区的主权。 1894年甲午战争清朝战败,被迫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这是近代中国遭受的侵略屈辱,并不改变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根本属性。 1943年,中、美、英三国共同发布《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 1945年,中、美、英、苏四国共同发布《波茨坦公告》,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的条件必将实施。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时,明确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全部条款,同年10月,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台湾地区行使主权,台湾和澎湖列岛重新回到中国的主权管辖之下。 1971年,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明确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份决议是国际社会对一个中国原则最权威的确认,奠定了一个中国原则的国际法基础,至今仍然是联合国处理涉台事务的根本准则。 截至目前,全世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182个国家,全部都在双边建交公报中明确承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也就是说,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台湾属于中国,是被历史、法理、国际共识共同确认的事实,不存在任何模糊空间。 这里必须把话说透,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会允许本国领土内的一个区域,通过区域内居民投票的方式,脱离国家实现分裂。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核心原则,也是国际社会普遍遵循的基本规则。 所谓的民族自决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被殖民统治、被外国压迫的民族争取独立,从来不适用于主权国家内部的分裂行为。 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本国的行政区域自行宣布独立,中国自然也不例外。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其主权归属的决定权,掌握在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14亿中国人民手中,绝不是台湾地区单方面就能决定的。 再回到开头提到的那些言论,就能清楚看到其中的逻辑谬误。大陆方面始终秉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一直尽最大的诚意、付出最大的努力,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为台湾同胞办实事、谋福祉,争取和平统一的光明前景。 但这份诚意,绝不等于我们会放弃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底线,绝不等于我们会容忍“台独”分裂势力的肆意妄为。 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国家统一这件事,需要先征得台湾岛内少数分裂势力的同意。因为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必然要求,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是我们自己的内政事务,不需要任何外部势力干涉,也不需要看少数分裂势力的脸色。 说到底,“台独”分裂行为,始终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隐患。无论少数人怎么喊出不同意统一的口号,都改变不了台湾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和法理基础,更阻挡不了国家必然统一的历史大势。国家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这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