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深圳大爷将4000万遗产和3套房产,全遗赠给同居17年保姆,还立了律师见证遗嘱!本以为稳拿遗产,怎料法院直接判遗嘱无效,保姆一分没捞着,背后原因太意外! 刘某发与妻子陈某成婚多年,两人育有三儿两女,早年刘某发靠着打拼,在村里建起三栋自建房,可这段婚姻早已名存实亡。 据刘某发表述,妻子常年沉溺麻将,对家庭事务不管不顾,夫妻二人矛盾不断,1981年陈某出现婚外情,彻底斩断两人情分,此后双方便长期分居,只是一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 2001年,年迈的刘某发生活难以自理,便雇佣38岁的杨某上门照料自己的饮食起居。杨某做事勤恳,把老人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朝夕相处间,两人的关系从主仆转变为同居伴侣,携手走过了十七个年头,刘某发的晚年生活也全靠杨某一人照料。 2010年,刘某发所在的村落启动旧改,他名下的三栋自建房均被纳入征收范围,最终置换得两千余平米回迁房。 经过村委与旧改办统一分配,五个子女各自分得相应面积,妻子陈某将自身份额分给儿子后,仅留存八十平米,刘某发则留下三百平米,折算成三套百平米房产,按当时市场估价,总价值逼近四千万元,这也成了后续遗产纷争的焦点。 刘某发曾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5年首次起诉被驳回,2016年再次上诉,2017年4月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妻子陈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可就在离婚案件二审审理过程中,刘某发于2017年8月27日因病离世,离婚诉讼也随之终止。 刘某发生前坦言,自己与妻儿关系淡漠,子女不仅未尽赡养义务,甚至对他有打骂恐吓的行为,唯有保姆杨某始终陪伴左右、悉心照料。为此他先后两次亲笔书写遗嘱,还经由律师事务所见证,明确将名下三套回迁房、公司股份及个人全部财产,悉数遗赠给杨某。 刘某发离世后,杨某持遗嘱要求继承三套房产,立刻遭到陈某及其子女的强烈抵制。陈某提出,涉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发无权单方面处置,且杨某明知刘某发有配偶,仍与其长期同居,接受巨额遗赠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根本不具备继承资格。 双方僵持不下,杨某将陈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鉴定确认,遗嘱为刘某发亲笔签署,是其真实意愿表达,综合考量案件情况,判决两套房产归陈某所有,一套由杨某继承。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不服判决,同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杨某坚持要求继承全部房产,陈某则主张遗嘱全部无效。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发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杨某同居,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涉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发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遗赠他人,侵犯了陈某的合法财产权益。而杨某明知刘某发有配偶,仍与其共同生活并接受遗赠,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该遗赠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保姆杨某最终未能分得任何遗产。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