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今天的话头,正好和大家聊聊假摔黄牌这个事情,这事儿其实我近年有过一些思考,今天整理整理思路说说。
进攻球员假摔大概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成规模出现的,在此之前大部分人还都比较实诚,最多就是诱导对方犯规或者被犯规之后夸张放大伤势,但不会在未被侵犯的情况下演戏。
有假摔之后,喜欢摔的前锋往往是被人神共愤的,因为这种行为确实伤害各方利益:对裁判而言凭空增加了判罚的难度,一个错判就会降低公信力;对后卫而言大幅度提高风险,不但防守失败要担责成功的防守也会被对手“演”出点球;对老实踢球的前锋来说这同样是不公平的,数十次努力尝试不如一次成功表演……所以90年代末给禁区内的假摔亮黄牌也就成了明确的规则要求,持续至今。
但随着VAR的出现,假摔其实已经从“恶劣”变成了一种“愚蠢”的行为,众所周知点球判罚是小黑屋观测的重点之一,理论上讲如果主裁和小黑屋都不出问题的话,假摔骗点的成功机会应该是零。所以在禁区内演戏相当于放弃可能的进攻机会并冒着得牌的风险来博一个接近于零的机会,这当然完全不划算。所以除非是var之前的习惯成自然,否则进攻时假摔骗点的企图就太无意义了。
那么重点来了,当一种犯规行为的回报收益率严重降低,实质危害性显著下降时,对这种行为的处罚是否也要做相应改变呢?个人认为假摔亮黄还应当继续保留,尤其是在禁区外假摔这种var权限之外的还可以从重,但在禁区内假摔的判定需要比以往更谨慎才对。首先这种行为有var检察危害性降低,其次如果裁判对假摔的认定错误又会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存在犯规的点球误判成假摔那还有救,但如果即未犯规也未假摔只是正常接触的话,那你错掏的这张黄牌可就无法被纠正了……
有趣的是var实施接近十年,似乎没见到任何纸面或者口头公布的原则让裁判对假摔的判断多加谨慎……当然未来对第二黄的回看制度能填一些口子,但如果一个误判的假摔是第一黄呢?
当然以上讨论是被今天杨皓宇的第二黄启发来的,但至于这个黄牌给的正确与否,老实说已有的角度我很难得出一个有把握的结论。“推”和“演”是可能同时存在的,至于哪个在先哪个在后哪个程度更严重,下星期等着看裁判评议怎么说吧。
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甘裁判的这张黄牌沿用的是前VAR时代的尺度,“如果掏错了怎么办”是一个不容易回答也不容易弥补的问题。我更有兴趣的是看看裁判界什么时候会对这种尺度做出明确的调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