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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女子坐出租车将1万多的新手机遗失,司机却说没看见,女子通过定位发现手机

广西南宁,女子坐出租车将1万多的新手机遗失,司机却说没看见,女子通过定位发现手机在南宁,之后,定位中断,8个月后,女子发现手机定位在河北唐山一家手机店,女子想要回手机,店家却说:我花3200元在二手平台买的,你想要回,得支付我3200元。女子只好报警,可结果让她很无奈。 2025年7月那天,小美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到家一摸口袋,心瞬间凉半截——刚买没多久、价值一万多的新手机没了! 小美当场慌了神?又是心疼钱,又是怕里面的照片、信息泄露,她赶紧用另一台设备定位,手机还在南宁。 她暂时松了口气,立刻锁成丢失模式,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说不定司机捡到了,或者下一个乘客能还回来。 而后,小美火急火燎联系出租车司机,对方一口咬定没看见手机。 没多长时间,小美发现手机直接断电关机,定位彻底断了。 那七八个月里,小美没少惦记这部手机,一万多块不是小数目,就这么凭空消失,一想起来晚上就睡不着觉,心里又堵又憋屈。 慢慢的她也只能接受现实,自己安慰自己丢了就丢了吧,权当破财免灾。 2026年2月,小美又想起手机来了,再次看了一眼定位,没想到,消失大半年的手机突然“动”了! 定位一路从南宁跑到重庆,最后直接跨省到了河北唐山玉田镇一家手机店里。 小美当时喜出望外,以为失而复得的好事砸头上了,赶紧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一查序列号,那部手机,就是她丢的那台! 正当小美以为手机会失而复得呢,可开心劲还没过去,一盆冷水直接浇的她透心凉。 手机店老板说:这手机是我在二手平台,花3200块钱真金白银买的,属于合法购入,你想要回去?行,拿3200块来换,一分不能少。 小美都懵了,根本想不通,我自己丢的手机,凭啥还要花钱买回来? 小美只好在找当地派出所帮忙,结果人家说不是案发地,立不了案,只能帮忙协调协调。 这下小美彻底没辙了,一边是自己的手机,一边是店家不肯白给,跨省维权又费钱、又费时间。 而且扎心的是,这事时间过了太久了,有些证据都找不到了。 最后,小美只能选择先跟店家慢慢协商,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有人说,店家没责任为你的过失买单,店家花钱买的,你肯定要花钱拿回来,不可能免费还你,你可以追查源头。 也有人说,时间太长了,人家从哪里来的,已经没办法控制,她报警太晚了,第一次定位就要报警的。 还有人说,失主如果能提供购买凭证,应该归还失主。因为手机是丢失模式,店家购入丢失模式手机有明显过错,二手平台也能查询购买信息。 从法律方面来说,手机店老板虽然是从二手平台购入手机,但该手机本质上是小美的遗失物,小美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小美的手机虽然经过一系列流转到了手机店老板手里,但本质上这手机还是小美的遗失物,老板没有合法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即便老板是从二手平台买的,可二手平台如果没尽到审核义务,让这有主之物进入交易,也是有问题的。 虽然有民法典中有:“受让人通过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费用”这一规定。 但前提是受让人在购买时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这是遗失物。 可在这件事里,手机店老板在购买时很难说完全不知情,毕竟手机有定位功能且能被锁定,存在一定可疑之处。 而且从常理来讲,价值万余元的新手机以3200元购入,价格差距较大,老板应该有所警惕。 所以,老板不能简单要求小美原价买回,小美若要回手机,也不一定就得支付老板所付的3200元。 最后,提醒大家,手机丢了,第一时间报警、留好凭证,能查监控就查监控,别等时间长了,证据没了,人也找不到了,那时可就被动了。 还有二手手机别乱买,一定要查清楚来源、核对序列号,不然一不小心就买到遗失机,钱和东西最后可能都保不住。 还有捡了别人的贵重物品,别想着占为己有,不义之财拿了烫手,辗转倒卖最后坑的还是无辜的人。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