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军在乌克兰战场上遭自杀式无人机攻击的滋味,美军总算是“亲身尝到了”。多部被伊方自杀式无人机以不对称战法所摧毁的“萨德”反导系统和“爱国者”防空导弹系统,恐足以让白宫方面和五角大楼感到“心痛不已”。显然,无论是曾被不少人视作“全球第二军事强国”的俄罗斯,还是全球唯一“超级大国”美国,都没有太好的办法应对和防范低成本自杀式无人机的威胁。那么,在中国这里,我们是否有望以另辟蹊径的方式,找出某些解决之道呢?仔细想来,一种可能的出路就是“以低打低”,即使用低成本武器来拦截各类低成本自杀式无人机。 不难发现,在美俄两国的航空作战类武器装备序列中,战后第二代战斗机均已被早早淘汰。倒是在中国这里,解放军航空兵部队被认为仍保有约100余架二代机歼-7。考虑到国内最后一款自用型歼-7,即歼-7G战斗机的停产时间为2006年,故其整体机龄其实还并不算老,仍有较大的剩余使用价值。 当然,指望这些歼-7G去对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先进有人驾驶战机是不可能的。但换一个角度来想,为歼-7G换装小口径低成本机载相控阵雷达,甚至某些配置更低也更加便宜,但较为适合搜索小型空中目标的机载脉冲多普勒雷达,辅以“天燕-90”直升机用导弹级别的小型空空导弹和机枪或机炮吊舱,是否有可能让该机成为一款较为理想的“自杀式无人机‘杀手’”呢?概率恐并不为0。 从美俄两军的战场应对手段来看,它们在面对来袭的低成本自杀式无人机时,所出动的有人驾驶战机往往较为先进,如使用F-15、F-16、苏-30SM和苏-35等喷气式战斗机,抑或是AH-64和卡-52等武装直升机。前者适合应对飞行高度较高且速度较快的喷气式自杀式无人机,后者则侧重应对采用涡桨式发动机的螺旋桨自杀式无人机。但无论是出动哪款型号的有人驾驶战机,其实都存在着一个相同的问题,那就是装备先进性所带来的较高的运用成本。 而无论是与F-16或苏-30SM相比,还是与AH-64或卡-52相比,中国的“七爷”都因自身的“落后”属性,而有着“单次起降作战成本更低”的优势。且随着执行相同任务次数的不断增加,以歼-7G执行猎杀自杀式无人机任务所带来的成本优势,还会累加得越来越明显。 不仅如此,F-15、F-16、苏-30SM、苏-35、AH-64和卡-52等军机,均为美俄两军一线主力战机。它们所承担的反自杀式无人机的任务越多,能承担起来的一线作战任务量就越小,势必会对地位和重要程度都更高的一线战场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相比之下,基本不考虑一线作战的歼-7G则丝毫没有这方面压力,其可有效分担诸如歼-10、歼-11、歼-16和歼-20等解放军一线航空兵部队的任务,让后者更多且更好地投入到一线作战中去。 所以说,在充斥着各类高科技先进装备的未来战场上,“七爷”或仍有望占据一席之地。以低技术含量的低成本装备,去应对来自潜在对手的不对称战法,恐将是未来一个时期内的某种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