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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955年广州珠江上的疍家人。疍家人在船上吃,在船上睡,在船上度过一生。古代

这是1955年广州珠江上的疍家人。疍家人在船上吃,在船上睡,在船上度过一生。古代疍家人的社会地位极低被称为"贱民"。 公元前214年,秦军五十万南下征服岭南,设南海、桂林、象三郡。大批百越族人不愿臣服,躲进江河湖海,靠打鱼过活,再也没回到陆地上。 后来汉武帝灭闽越国,又一批闽越人流落水上,和先前的百越遗民混在一起。这些人就是最早的"水上人"。 往后每逢改朝换代,就有人往水上跑——东晋五胡乱华时有,唐末藩镇割据时有,南宋灭亡时也有。疍民这个群体,说白了就是历朝历代被逼到走头无路的人凑到了一块。 到了元代,朝廷正式把疍户写进律法,归入贱籍。明清两代变本加历,疍民和乐户、惰民并列,子孙世代不得翻身。 不能上岸盖房,不能跟普通百姓结亲,孩子连进私塾的资格都没有,科举更是想都别想。官府甚至懒得给疍民登记户口,几十万人活在珠江上,跟不存在一样。 雍正元年,也就是1723年,事情出现了一丝转机。监察御史年熙给雍正帝上了道折子。年熙是年羹尧的儿子,这个人胆子不小,折子里说的是山西、陕西的乐户问题。 这些乐户的祖先,本是明初靖难之役中拥护建文帝的忠臣,朱棣夺了皇位后,把这些人的妻女统统罚进教坊司做官妓,一代传一代,到雍正朝已经三百年了。 年熙觉得忠臣后人不该永远背着贱籍,请求朝廷开恩。雍正看完很受触动,批给礼部去办,大臣们顺着圣意表态——"压良为贱,前朝弊政,亟宜革除"。山陕乐户就此脱籍。 这道口子一开,其他地方的贱民也看到了希望。同年七月,两浙巡盐御史噶尔泰奏请豁除丐户贱籍,部议本来不同意,雍正帝直接越过部议下旨照办。 雍正五年又主动豁除佃仆、世仆。到了雍正七年,广东疍户的贱籍终于也被开豁了。《清史稿·食货志》里记得清楚:山西乐籍、绍兴惰民、徽州伴当、广东蜑户,"上甚悯之,俱令削除其籍"。 消息传到珠江两岸,疍民们大概高兴了没多久就发现,诏书归诏书,日子还是老样子。岸上人照样瞧不起水上人,不跟疍民来往,更别提通婚。 地方官吏该收的税一分没少。乾隆元年朝廷下令减免疍民鱼课,底下人阳奉阴违,执行得稀里糊涂。疍民还是住在船上,还是不能上岸置产。 法律改了,偏见没改。鲁迅说过一句话放在这里合适——"从来如此,便对么?"从来如此的东西,恰恰最难撼动。 到了1912年民国建立,南京临时政府发布示令,宣布疍户、惰民一律享有公权私权。听着挺好,可还是老问题:没有配套措施,一纸命令解决不了千年积下来的歧视。 上世纪30年代,社会学家陈序经专门跑到广州做田野调查,写了《疍民的研究》。陈序经记录下来的数字让人心里发紧:当时广州有大约15万疍民,占全城人口近十分之一。 一家人挤在五六米长的小船上,船底养鱼虾,船尾拿蓬布围起来算卧室,生孩子、看病、办丧事全在这几平米里。陈序经还搜集了疍家人名称的12种说法,其中疍民自己的解释最扎心——在风浪里讨食,命跟蛋壳一样薄。 民国政府有人提过把疍民"各编一籍"方便管理,官方回复说雍正之后疍民"已恢复自由",不必再单独立籍。 这话说得轻巧,可自由在哪呢?不能上岸住,不能读书,嫁女儿岸上人家嫌丢份,这叫什么自由? 真正的变化发生在1949年以后。1953年广东正式废除"疍家"这个带有侮辱性的称呼,统一改叫水上居民。 政府沿珠江规划住宅区,提供建材帮疍民盖房,安排小孩上学,青壮年进渔业社和工厂做工。从1951年到1965年间,将近五万广州疍民搬上了岸,头一回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陆地上的家。 延续两千多年的漂泊,在十几年里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