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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

“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 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补偿自己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涉案女子姓张,24岁,2023年2月入职上海一家科技公司,岗位是Camera调试工程师,工作地点设在西安,税前月薪15000元,核算下来月均实际收入14594.7元。 2023年9月,张女士依法登记结婚,刚步入婚姻没多久就查出怀孕,本是双喜临门,却没想到后续引发了一连串劳资纠纷。 2023年12月9日,张女士孕期出现不适,到医院检查后被明确诊断为先兆流产,医生开具了正规诊断证明,白纸黑字建议卧床休息两周,休假周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 拿到加盖医院公章的医嘱单后,张女士第一时间通过公司内部流程,提交了病假申请,附上了完整的诊断材料,本意是安心保胎,也不想耽误公司工作。 可公司收到申请后,既没有明确审批,也没有出具拒批意见,只是搁置处理。张女士迫于身体状况,只能按医嘱居家休养,这14天的保胎病假,公司全程未支付任何病假工资。 两周病假到期后,张女士的身体并未好转,产检结果依旧显示需要继续卧床保胎,避免剧烈运动引发意外。 她再次提交病假续假申请,附上了最新的产检报告和医生续假医嘱,休假时间顺延至2024年3月3日,前后累计病假两个多月,每一次申请都有医院的正规凭证,绝非无理由旷工。 眼看着预产期临近,张女士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再返岗工作,她又同步提交了两项合规假期申请: 一是2023年9月结婚后未休的10天法定婚假,申请休假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 二是预产期为2024年3月26日,按照当地产假规定,申请158天产假,休假周期从2024年3月11日至8月16日。 这两项假期都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婚假是结婚后的法定福利,产假是孕期待产的必备保障,张女士也按要求提交了结婚登记证明、预产期证明等材料。 可公司依旧一刀切,直接驳回了她的全部请假申请,既不说明理由,也不协商解决方案,甚至明确表示“未经批准的休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一边是身体不允许返岗,一边是公司拒批所有合规假期、拖欠数月工资,张女士陷入两难。 2024年3月22日,张女士如期生产,坐月子和哺乳期间,公司依旧没有发放任何病假、婚假、产假相关待遇。 直到2024年8月15日,孩子尚在哺乳期,公司仍未补发拖欠的9个月工资,张女士无奈之下,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发送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在通知书中,张女士明确列出公司两大违法事实:一是拒批先兆流产病假、婚假、产假,拒绝支付法定假期工资;二是长期拖欠劳动报酬,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她据此提出诉求,要求公司补发9个月拖欠的工资14594.7元,支付病假、婚假、产假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6万余元,同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公司收到通知书后,不仅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反而反咬一口,称张女士长期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属于恶意利用孕期规避工作,无需支付任何报酬和赔偿。 双方协商彻底破裂,张女士只能向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法律途径维权。 结果,张女士和公司均不服仲裁结果,分别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一审庭审中,公司方抛出两大抗辩理由:一是张女士请假未获审批,居家休养属于旷工,不应支付工资; 二是张女士结婚半年后才申请婚假,超出合理期限,公司有权拒批;还声称张女士是被项目组辞退后故意休病假,恶意规避工作。 为了佐证观点,公司提交了内部请假流程截图,显示申请状态为“未批准”。 张女士方则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医院诊断证明、产检报告、医嘱单、结婚登记证、预产期证明、公司拖欠工资的流水记录、沟通请假事宜的聊天记录。 最终一审判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公司支付张女士病假、婚假、产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0.1万元,驳回双方其他诉求。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依旧坚持“未批假=旷工”的观点,认为一审判决破坏企业管理秩序。 二审法院重新核查所有证据,查阅裁判文书后给出明确定论:张女士的病假证明有医师签字、医院公章,合法有效;婚假、产假是法定福利,公司无权随意剥夺;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张女士提出被迫离职,符合索要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二审法院最终驳回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这起孕期劳资纠纷以女子胜诉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