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黄女士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提前两年半买的重疾险,真到确诊癌症要用的时候,保险公司一句“故意隐瞒家族肿瘤史”,就把50万的理赔款给拒了。 这事的起因,说起来满是无奈。黄女士的外婆此前查出肺癌,没过多久,她的母亲又接连确诊乳腺癌、卵巢癌。看着两位亲人一边扛着癌症带来的痛苦,一边要凑巨额的治疗费用,黄女士心里又疼又慌,生怕自己也遭遇同样的意外,落得人财两空的境地。 思来想去,2022年8月,黄女士找了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5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买保险的时候,她没藏着掖着,特意跟对接的销售人员说了家里亲人患癌的情况,也明明白白说了自己买这份保险的原因。 怕什么来什么。转眼两年半过去,2025年1月,黄女士因为持续胸闷、咳嗽去医院检查,最终被确诊为肺腺癌。拿着诊断书的那一刻,她脑子一片空白,难过之余,也幸好提前买了这份保险,好歹给后续的治疗留了个指望。 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她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整理好诊断证明、病历等全套材料,提交了理赔申请,左等右等,没等来理赔款,只等来一张拒赔通知。 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是黄女士投保时故意隐瞒了家族肿瘤遗传史。 这个说法直接把黄女士弄懵了。投保时她明明就跟销售人员说过家人患癌的情况,是对方没有再多问一句,怎么到头来成了自己故意隐瞒?她多次找保险公司沟通辩解,可对方始终咬死了这个理由,不肯松口理赔。 想不通的黄女士越想越委屈,干脆一纸诉状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查清,本案中,保险公司的投保单询问内容里,只问到了“被保险人是否目前患有或曾经患过遗传性疾病”,从头到尾没有询问过黄女士的肿瘤家族史,就连保险合同里对“遗传性疾病”的释义,也没有提及任何与肿瘤家族史相关的内容。 同时,黄女士投保时确实已向销售人员告知家人患癌的情况,是销售人员未进一步追问就办理了投保,且涉案保险合同成立已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在此期间从未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向黄女士支付50万元理赔款,退还已收取的保费,同时免除黄女士后续的保费缴纳义务。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保险理赔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