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北京,90后女子见外婆、母亲先后得了癌症,不仅饱受折磨,还要承担巨额的治疗费用,遂为自己买了一份重疾险。怎料,2年半后,女子在也确诊恶性肿瘤后,去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认为女子买保险时,故意隐瞒了家族肿瘤遗传史,直接拒赔。女子懵了,想到自己买保险时就跟保险销售购买保险的原因,与保险公司多次理论未果后,认为保险公司就是在耍赖,怒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据悉,黄女士的外婆之前被查出肺癌,随后,其母亲也不幸得了乳腺癌、卵巢癌。 黄女士当时买保险,就是想给自己求个心安。她亲眼看着外婆和母亲被癌症折磨,那种痛苦,比刀子割肉还疼。她怕自己哪天也倒下,至少不用让家人砸锅卖铁。 保险销售上门的时候,黄女士把家里情况一五一十都说了。她说得清清楚楚,我妈得过乳腺癌,外婆得过肺癌,我就是冲着这个才想买份保障。 销售员拍着胸脯说没问题,拿着手机一顿操作,投保单就填完了。黄女士压根没多想,签了字,交了钱,以为这辈子有了靠山。 两年半后,老天爷没放过她。肺腺癌,三个字像铁锤一样砸下来。黄女士躺在病床上想,幸好买了保险,至少不用拖累家里人。 结果保险公司那张脸变得比翻书还快。查出来她有家族史,直接甩过来一张拒赔通知书,说她投保时故意隐瞒,属于骗保。 黄女士气得浑身发抖。她买保险那天说的话,销售员听得一清二楚,怎么现在就成了她撒谎?她打电话找那个销售员,电话早就停机了。 保险公司咬死一条:健康告知里没写家族史,就是你的错。至于销售员知不知道,他们不管,销售员又不是保险公司的人。 这话听着耳熟吧?卖保险的时候都是自家兄弟,理赔的时候就成了外人。这招金蝉脱壳,保险公司玩得比谁都溜。 黄女士拖着病体跑了好几个月,投诉、信访、找媒体,能试的都试了。对方就一句话:按合同办事,你没告知,我们不赔。 最后她咬牙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她不信这个邪,明明说了实话,凭什么要自己扛这笔冤枉债。 法庭上保险公司还在嘴硬,咬住“遗传性疾病”这个词不放,说家族肿瘤史属于遗传病范畴,黄女士没告知就是违约。 黄女士的律师反问了一句:投保单上问的是“遗传性疾病”,你们给这个词下定义了吗?肿瘤家族史算不算,你们说清楚了吗? 这一问问到了七寸上。法院查下来发现,保险合同里对“遗传性疾病”的解释压根没提肿瘤家族史这茬。从医学上讲,肿瘤有遗传倾向,但直接划等号?没那回事。 北京金融法院的法官说了句话特别到位:保险公司不能滥用询问权,不能任意扩大询问范围,更不能设置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让消费者猜谜。 最终判决下来了:保险公司赔50万,退还保费6454元,合同继续有效。 法官在判词里写得明白,苛求消费者主动告知询问条款之外的内容,不但不符合最大诚信原则,也不利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据统计,近七成人身保险纠纷案件都涉及“如实告知义务”的认定。保险公司动不动就拿这个说事,恨不得让消费者把祖宗八代的病史都背一遍。 可他们自己呢?销售环节乱七八糟,投保单写得跟天书似的,出事了就甩锅给消费者。这叫哪门子的公平? 黄女士拿到判决书那天哭了。不是为了那50万块钱,是觉得自己这两年半的保险费没白交,自己的实话没白说。 这个案子给所有买保险的人提了个醒:投保单上没问的,你不用主动交代;问得不清楚的,你可以说不。保险公司的锅,不该消费者背。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