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大锅!”湖南,一女保姆趁雇主不在家,将男友喊到雇主家约会,两人情到深处发生了关系,可因太过激烈,保姆突然晕倒死亡,事后发现是心脏病发作所致,岂料,家属竟将雇主和男友告上法庭,索赔69万! 事情说起来也简单,有户人家,两口子因为家里有丧事要处理,得出趟远门,家里养着猫狗,还指着保姆照看,男主人在临出门前,特意把家里钥匙交到了保姆手里,这是多大的信任,家里有监控,但人不在家,这监控也就图个心安。 谁能想到,雇主前脚刚走,这位保姆大姐后脚就把监控的电源线给拔了,然后,人家大大方方把自己的男朋友喊了过来,这还不算,两人愣是睡进了主家的主卧,自己的房间睡着不舒服吗?非得往人家夫妻的床上躺,这事儿办得,确实有点不把自己当外人。 可接下来的事儿,谁也没料到,半夜里,两人在卧室里闹出的动静估计不小,结果保姆大姐突然就不对劲了,心脏病突发,人直挺挺地就倒了下去。 男朋友当时就慌了神,大姐自己呢,也不知道是怕丑事败露,还是迷糊了,居然死活拦着不让打急救电话,一个劲儿念叨“别打,别打”。 男朋友也是吓得没了主意,还真就听了她的话,干等着,等最后实在扛不住,打电话叫来120,人早就凉透了。 人死在自己工作的雇主家,还是这么个死法,家属不干了,一纸诉状,把雇主和那个男朋友全告上了法庭,张嘴就要69万赔偿,家属的理由听着还挺硬:人死在上班的地方,那就是工伤,雇主家的床就是工作场所,凭啥不赔?至于那男朋友,更是跑不了。 这就有点耍无赖的意思了,按这逻辑,我在公司厕所摔一跤算工伤,我在公司跟人约会猝死也得算工伤?那公司老板得赔到倾家荡产。 法院最后判下来,结果让人长舒一口气,雇主,一分别想让人家赔,法官的话说得很直白:人家雇你来是看家带孩子的,不是让你把人家私宅当宾馆开房的,这种事儿,雇主根本不可能预见,更没有任何过错,要是这都能判雇主赔钱,那以后谁还敢请保姆? 至于那个男朋友,法院判他承担20%的责任,赔13万8,道理也简单,你是个成年人,眼睁睁看着人快不行了,就因为怕丢人,连个救命的电话都不打,眼睁睁错过抢救的黄金时间,这不是过失是什么?这钱,他赔得不冤。 这事儿说白了,人没了确实可惜,但可惜归可惜,责任不能乱摊派,法律这回算是把理儿给掰扯清了:不能因为谁死了,谁就得占理,也不能因为谁有钱,谁就得当冤大头,自己种的因,结的果,不管多苦,都得自己咽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