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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

“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补偿自己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先看她的请假链条,每一步都踩在法律框架内,却让公司陷入被动。她先是因先兆流产拿到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按规定申请 14 天病假,这一步完全合规,医院的诊断书、医师签字和专用章都是实打实的依据,公司没理由拒绝。 可 14 天病假结束后,她又续请 2 个多月,同样提交了后续的就医记录,身体不适的情况持续存在,按职场常规和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公司也只能默许。 更关键的是,她后续主张的婚假和产假,都是陕西本地的法定权益。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且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可享受 13 天婚假,比国家规定的 3 天多了 10 天,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 98 天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 60 天,合计 158 天,产假还包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她入职不到 1 年结婚,在职期间登记结婚,依法享有婚假,临近生产时申请产假,更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公司以入职时长为由拒绝,本身就站不住脚。 公司的核心抗辩是她 “利用孕期规避工作”,可二审法院直接驳回了这一说法,理由很简单:她的每一次请假都有合规手续,没有无故旷工,也没有对抗公司管理的主观故意。 反观类似案例,2026 年 3 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另一起西安职场纠纷,女子入职不到 1 年怀孕,申请病假、婚假、产假均被拒,最终一二审法院均判令公司支付 10.1 万元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和本案逻辑高度一致。 再看职场孕期纠纷的整体情况,2025 年人社部、最高法发布的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里,就有多起涉及 “三期” 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案件,法院普遍认为,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拒绝孕期女职工的合法请假申请,更不能以非过错性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本案的争议焦点,其实是企业用工成本与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平衡。女子主张的 16 万补偿,是基于自身诉求的估算,而法院最终的判决金额远低于这个数,却足额支持了她的病假工资、婚假工资和产假工资,同时认定公司拒绝合法请假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判决既没有完全 “偏袒” 女子,也没有忽视公司的合理诉求,而是严格依据法律条款作出裁决。 从数据来看,陕西职场中类似的孕期请假纠纷每年都有不少,西安市人社局 2025 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年受理的女职工劳动权益投诉中,孕期、产期、哺乳期相关纠纷占比近三成,其中超八成案件最终以女职工胜诉告终。 这背后是法律对女性职场权益的持续强化,也倒逼企业完善用工制度,不能再用 “入职不满 1 年” 等理由拒绝法定假期。 说到底,这起纠纷的核心不是 “白嫖”,而是法律边界的清晰界定。女子的每一次请假都有法可依,公司的拒绝则缺乏法律支撑,最终的二审判决,既是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是对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法定假期不能随意剥夺,企业的管理权限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这才是职场和谐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