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心了!一男子入住海南某奢侈酒店,仅一晚费用高达9800元。结果半夜,房间内竟然出现了3只老鼠,凌晨一点,床头柜还传来阵阵异响。由于房间里有老人和小孩,男子一夜守着未睡。事后,男子要求酒店3倍现金赔偿,可酒店只同意用住房券抵扣原价格赔偿,双方协商未果,男子将此事反映至当地媒体。 寒假期间,戚先生领着一大家子来到海南度假。 难得出来旅游,戚先生希望大家都能玩儿得开心,住得舒服,所以,他决定在自己经济范围内,给家人一个高品质旅行体验。 抵达海南当晚,戚先生就通过网上找到了当地一家高档酒店,花了9800元,定了一个套间,让家人享享福。 酒店装修确实很有格调,房间也布置得精致又温馨,超大落地窗能看到美丽的海景,各种设施一应俱全,一家人满心欢喜。 戚先生心想,这钱花的值了。 可是,这份开心却没持续多久,当晚凌晨一点多,老人和孩子都熟睡后,戚先生和妻子躺在床上做第二天的攻略时,突然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妻子打开房间灯,顺着声源寻找,竟看到柜旁的角落里有三只老鼠乱窜,当场被吓住了。 老鼠看到有人,便四散开来,一只蹿到了窗台上,还有两只,由于妻子处于惊慌中,没看到跑去了哪里。 妻子在惊慌失措中提议,换房。 可毕竟有老人和小孩,大半夜折腾不起。 但又怕老鼠骚扰到老人和小孩,于是夫妻俩决定,为了老人和孩子的安全,轮番守夜。 结果就在两人疲惫不堪,昏昏欲睡时,床头柜又传来阵阵异响。 戚先生查看一翻,才发现,刚才那两只不知去向的老鼠,躲进了床头柜,在撕咬床头灯的电线。 由于老鼠处于暗处,又在旮旯拐角,戚先生也无计可施,只能用声音吓唬一下。 戚先生一吓唬,老鼠就安静了,可不一会儿,老鼠就又开始撕咬电线。 就这样,戚先生和老鼠打起了游击战,最后,戚先生也累了,就任凭老鼠蹿动撕咬,一直到早上7点。 老人孩子醒后,戚先生立刻到前台反映情况,要求换房,前台也积极配合换房。 戚先生和爱人在更换的房间里补了一觉。 缓过神来后,戚先生找前台理论,要求3倍赔偿。 戚先生认为,酒店的安全卫生明显不达标,理应3倍赔偿。 而酒店认为,他们在接到反馈后,立刻联系了第三方做了消杀,也积极配合戚先生更换了房间,并愿意给戚先生用住房券的形式抵扣同等价格的赔偿,酒店已经做得很周全了,而戚先生的要求有些贪心。 戚先生有权要求3倍赔偿吗? 这要看酒店是否存在,明知酒店有鼠患,卫生不达标的情况下,仍隐瞒并正常销售房间,如果酒店存在这种行为,那么酒店构成消费欺诈,戚先生有权索要3倍赔偿。 但是这个点具有主观性,很难去做客观界定。 但戚先生可追究酒店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损害,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戚先生可主张全额退还房费,同时要求酒店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但这并不直接等于3倍赔偿。 双方协商未果,戚先生将此事反应给了当地文旅局,文旅局立刻给出了一份通报检查,称,已经监督该酒店完成消杀与日常巡查加密,并补齐防鼠虫短板,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该案例中,酒店有保障住客安全的义务,出现鼠患明显失职,理应担责。 这也给广大消费者提了个醒,不是贵的就是好的,不能只看重表面的奢华,要注重内里的安全和卫生。 毕竟安全和卫生,才是居住的基本要素。 另外,戚先生的行为,也提醒了消费者,权益受损要勇敢合理维权,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环境。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