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一男子网购了仿制的消防人员穿着的制服,回家试穿之后,不仅很合身,看起来还很正气,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男子前往多家足浴店、按摩店、娱乐场所等,去开展所谓的“消防检查”。男子声称,看到店内员工对自己很客气、甚至还一脸的崇拜,他深深体会到“被人尊重”的感觉。 就是这样的奇葩行为,男子要为自己“假冒”的行为买单,最后的他悲催的很。 晋中政法3月19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这个新闻真的是又搞笑、又可气,让人看了之后,内心多了一丝心酸。 义乌的一名男子王某,平时实在是太闲了,为了给自己刷存在感,他竟然想到这样做。 王某很喜欢出去一些娱乐场所,也遇到相关部门办案,他们办案的细节、过程,都让王某很羡慕,他时常感觉:要是我也是队伍中的一员,该有多好啊。 说办就办,王某还真的把这件事,当个事儿办了。 他留意到这些办案人员在处理事件时候的神态、询问话术等,全都铭记于心。 之后,王某就到网上去购买了一套假冒的消防衣物制品。虽然是仿冒的,但是乍一看,似乎就跟真的一样。 到货之后,王某立刻就在家试穿,穿上衣服之后,王某在镜子前面左看右看,自己都被眼前“威风”的自己给吸引住了。 回头,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王某就正式出动了,他准备外出“办案”了。 王某穿上了假冒的衣服,拎着一个公文包,一身正气的出现在一家练歌厅。回头还喊来了一排的工作人员,要求他们把店内的消防装置出示给自己看。 之后店员非常听话的把消防器材拎过来,让王某查验。 而王某因为第一次做这件事,内心其实有些心虚的,也就简单的查看了一下器材就草草收场,直接离去。 但是这一次体验完,王某回家之后,心里那叫个得意啊。每每回想起店员听从安排、言听计从的样子,王某嘴角不禁上扬,面露笑意。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很多次,之后,王某先后在义乌北苑、稠江街道的4家娱乐场所再次开始“展开工作”,主要还是进行检查。 在假冒进行检查工作的时候,王某仍然是继续抽查员工消防安全的“四懂四会”知识,这次,王某又体会了一把被人尊重的感觉。 直到走进一家足浴店“例行检查”,这次王某碰壁了。 进入足浴店之后,没想到店老板非常精明,一眼就看出王某的猫腻,因为他眼神、表情、话术都不是很专业。 店老板则询问:“请问您是哪家的执法人员?” 王某居然被这句话给问的蒙圈了,一时间神情开始错乱,答非所问。 慌乱之中,王某说:“我的另外一组同事在隔壁的酒店检查。”当时店老板就留意住了,让身边的员工去核查。 但是核实之后,发现隔壁酒店并没有这类检查事宜。 足浴店的员工立刻察觉不对,赶紧就跑去管辖区内的管理站举报,并且还把这件事的相关线索移交给了有关部门。 这下王某就慌了神,得知自己的违法事件被曝光。随后,他自己前往了相关部门主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办案人员询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王某则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的犯罪心迹,他表示,实在是太羡慕那些执法人员了,感觉他们很正气。 最后,王某虽然没有骗取钱财,也没有索要好处,但是他的假冒行为已经干扰了管理秩序,最后被处以了10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要说王某的处罚,可真的是一点都不冤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假冒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此举涉嫌违法,依法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 案件中的王某,网购了消防的假制衣服,自称执法人员,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进入到娱乐场所、足浴店等进行所谓的消防检查,这个行为已经涉嫌犯法。 王某这样做,这个行为不仅欺骗了经营场所的管理人员,还严重损害了公信力,破坏了队伍形象,所以终将依法惩处。 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虽然没有骗取钱财,但是已经触犯了法律红线。也幸亏王某没有继续招摇撞骗,不然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入刑哦! 大家看完这个案例之后,是怎么看待王某的行为的呢? 欢迎评论区讨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