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索要银行贷款利息发票,税务局要求调增所得税,该如何应对?解答:找银行补开发票就行了。税务局直接要求纳税调增,就违规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五条规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根据上述规定,税务局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出具一份《责令更正通知书》,说明企业缺少哪些税前扣除凭证应在60日内补充,同时会注明发出通知的时间,然后开始计时。而不是直接上来就要求企业纳税调增。企业在这60日内,就要充分抓住机会予以更正,该补开就去补开、该换开就去换开,无法取得的就去找业务真实性的证据材料。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