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交通犯罪案件,揭示了法律公平所遭受的执法挑战 路虎车1分钟内8次别停正常行驶的奔驰,最终导致追尾碰撞事故。 交警现场认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故未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却又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不予立案。 此后,交警多次向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移交案件,均遭拒绝。 奔驰驾驶员吕先生报案,长春市朝阳区派出所先立为行政案件,后又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调查。 吕先生修车费近10万元、车辆折旧损失约6万元理赔无门。 将近三个月后,媒体曝光该事件。于是,长春市公安局撤销原决定,重启调查。接着正式立刑案,对路虎驾驶员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起案情并不复杂曲折的交通犯罪案件,执法部门的处理过程却几经反转,异常复杂曲折,其中人为因素干扰执法过程的可能性很大。 接下来,我们期待对路虎车驾驶员孙某某的调查处理严肃认真而不是荒腔走板。同时更希望追查,孙某某背后有没有靠山,影响执法过程的究竟是何方神圣?且让我们对长春市调查处理路虎别奔驰案的情况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