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广东广州,老旧小区没有电梯,上下楼特别不方便,所以大家协商,每家拿出1.9万元加装电梯,整栋楼都举双手赞成,唯独一大爷站出来反对,说装了电梯影响他家采光和隐私,因为他的反对,工期整整耽误了一年多,谁知,等电梯安装好之后,大爷又满眼羡慕,说他愿意补钱使用电梯,哪有这么美的事,其他业主都不同意,大爷竟一气之下将楼上十几家邻居全都告上了法庭。 广州一栋老旧居民楼,为了一部电梯,邻里之间上演了一出“反转再反转”的大戏。 这栋楼因为没有电梯,高层的住户每天爬楼梯爬得苦不堪言,于是大家商量着集资加装,每家掏1.9万元,虽说不是小数目,但一想到以后能一键上下楼,全楼上下几乎都点了头。 唯独住在这儿的一位大爷,态度极其坚决:不同意,他的理由是,电梯装好之后,肯定要影响家里的采光和隐私,就因为他一个人反对,整个工程被硬生生卡了一年多,不管邻居们怎么劝,大爷就是咬死不放。 后来或许是耗不过大多数人的坚持,工程终究还是推进了,那些当初举双手赞成的邻居们如愿以偿,每天坐着电梯进进出出,别提多方便了。 这时候,大爷站在自家门口,看着别人轻松上下楼,心态慢慢起了变化,每天看着那部亮堂堂的电梯,他大概是越看越觉得——这东西好像真不错。 他找到邻居们,话风变了,说自己愿意补钱,也想用电梯,邻居们一听就炸了锅:当初你死活不让装,大家多爬了一年多的楼,现在装好了你想坐就坐?哪有这么美的事。 被拒绝的大爷觉得自己占了理,一纸诉状把楼上十几户邻居全告了。 这官司打到法院,其实已经不是邻里间的怄气了,而是法律层面的较量,法院最后判定,大爷虽然当初反对,但这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作为业主,他确实有使用的权利,前提是,他得按当初的标准补交集资款。 这一判,邻居们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但法律就是法律。 这事儿说到底,大爷当初为自家的采光和隐私担忧,是人之常情;邻居们想改善出行条件,也是生活刚需,矛盾出在,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冲突时,究竟该怎么平衡,大爷用了一年多的工期,证明了他反对的决心;又用一张诉状,证明了他后悔的坚决。 赢了官司,输了人情,楼道里再碰面,那句“您坐电梯啊”的招呼,恐怕很难再说出口,电梯能载人,但载不动这积攒了一年多的心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