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汇算清缴时原计提的费用已经收到发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那递延所得税如何处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原计提的费用已经收到发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那实际缴税时如何处理递延所得税和当期所得税?解答:当年度汇算清缴时原计提费用已取得发票并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涉及递延所得税和当期所得税的处理如下:1.递延所得税的处理(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在计提费用但未取得发票时,由于会计上确认费用而税法不允许扣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例如,企业会计上计提了一笔100万元的费用,导致会计利润减少100万元,但税法在当期不允许扣除该费用,此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万元。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100×25%)。当年度汇算清缴取得发票允许扣除时,意味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消失。这时应将之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即做与确认时相反的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25万元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2)对净利润影响上述分录使得所得税费用增加,进而会使净利润增加。这是因为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减少了所得税费用,而现在转回时增加了所得税费用,相应地调整了净利润。2.当期所得税的处理(1)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由于原计提费用现在取得发票可扣除,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需将原调增的金额调减。比如,企业当年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之前因计提费用未取得发票,纳税调增100万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100万元。现在取得发票,应在1100万元基础上调减100万元,即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2)计算并当期所得税根据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假设税率为25%,当期应交所得税调整额=100×25%=25万元。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25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万元综上所述,取得发票后,通过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当期所得税,准确反映企业的所得税情况,确保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