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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讹白不讹?”陕西渭南,一男子去聚餐,他说自己高血压不能喝酒,设宴的人就没带白

“不讹白不讹?”陕西渭南,一男子去聚餐,他说自己高血压不能喝酒,设宴的人就没带白酒,吃饭时也没人劝酒,结束后,男子不好意思,就“抿了一口”啤酒,第二天却死在酒店,家属跟3名同饮者索赔143万,却坚决不做尸检,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吴某今年45岁,在一家外贸公司做业务经理,工作多年,人情往来早已司空见惯。只是这一次,他的身体状况却不允许他再像从前那样应酬。 几个月前体检时,他被查出高血压偏高,医生反复叮嘱:控制饮食,避免劳累,尤其要戒酒。 出发去外地见客户前,妻子还特意提醒他:“你这血压最近又高了,千万别逞强。”吴某点点头,说自己心里有数。 那天的聚餐安排在一家当地颇有名气的酒店包厢里。 主办方考虑得很周到,提前了解了吴某的身体情况,得知他不能喝酒后,干脆没有准备白酒。 只安排了一些饮料和几瓶啤酒,而且还特意叮嘱在场人员:“吴经理身体不太好,今天大家以聊天为主,不劝酒。” 席间气氛很轻松,没有推杯换盏,也没有传统应酬中的“你一杯我一杯”。吴某也一直喝着茶水,偶尔夹菜、聊天,看起来状态还不错。 饭局接近尾声时,吴某却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他觉得自己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别人如此照顾自己,连酒都不准备,显得自己太“扫兴”。 在大家准备起身时,他拿起桌上的一瓶啤酒,轻轻倒了一点在杯子里,笑着说:“今天实在对不住各位,身体原因没法陪大家喝,意思一下。” 说完,他抿了一小口,甚至都谈不上是一杯。 在场的人连忙摆手:“不用不用,你身体要紧。”“这点小事别放在心上。”还有人半开玩笑地说:“你能来就已经很给面子了。” 气氛依旧和气,没有人劝他再喝,也没有人起哄。吴某喝完那一口后,就再没碰酒。 饭后,主办方依照事先安排,专门派了一名工作人员送吴某回酒店。一路上,两人还简单聊了几句,吴某神志清醒,说话正常,也没有任何不适的表现。 到了酒店房间门口,工作人员帮他刷卡进门,还特意确认了一遍:“吴经理,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头晕或者不舒服?” 吴某笑着摆摆手:“没事,就是有点累,休息一下就好了。” 对方又叮嘱:“有事随时给我打电话,我就在附近。”说完留下联系方式,这才离开。 房门关上,一切看起来都再正常不过。 然而,第二天早上,事情却突然发生了转折。 酒店工作人员联系不上吴某,电话无人接听,敲门也没有回应。最终在多方协调下打开房门,却发现吴某已经倒在房间内,失去了生命体征。 消息传回公司和家中,所有人都震惊不已。前一天还好好的人,仅仅隔了一夜,竟然离世。 家属很难接受这一结果。他们认为,吴某的死亡与前一晚的聚餐有关,尤其是那一口啤酒,可能诱发了疾病。 情绪激动之下,他们将一同用餐的三名同饮者以及主办方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143万元。 但与此同时,家属却始终拒绝进行尸检。 这一点成为案件中的关键。没有尸检,就无法明确吴某的具体死因——是高血压引发的脑出血、心梗,还是其他突发疾病,更无法科学判断是否与那一口啤酒存在因果关系。 庭审中,主办方提供了详细证据: — 事先得知吴某不能饮酒,因此没有准备白酒; — 全程无人劝酒; — 吴某饮酒完全出于自愿; — 饭后安排专人护送至酒店; — 入房时确认其意识清醒、无异常症状; — 留下联系方式并叮嘱随时联系。 这些细节拼接在一起,形成了一条相对完整的“尽到注意义务”的证据链。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吴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健康状况应当有清晰认知。他明知自己患有高血压,不宜饮酒,却仍出于人情主动“抿酒”,这一行为属于其自主决定。 在没有证据证明他人存在劝酒、强迫饮酒或明显过失行为的情况下,同饮者和主办方无法对其行为进行强制干预。 更关键的是,由于家属拒绝尸检,导致死亡原因无法查明,也就无法证明饮酒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家属的主张,一审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