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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一个

当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一个人叫刘德华,我的店没问题!” 一个名字引发两地纷争,明星与小店主重名,谁先谁后成谜题。知识产权界限模糊,公众好奇这场对峙会如何收场,悬念层层叠加。   咱先说说这两位“刘德华”,一位是咱家喻户晓的天王,唱歌演戏样样行,火了几十年,走到哪儿都是万人追捧;另一位呢,是四川崇州土生土长的老大爷,当时都68岁了,从出生起就叫刘德华,比香港那位天王成名还早好几年。   这位四川的刘德华老大爷,在当地开了一家板鸭店,开了整整三十年,生意一直不错,他家的板鸭在崇州当地小有名气,还是当地板鸭的四大品牌之一,街坊邻居买板鸭,都爱往他这儿跑。   老大爷觉得,自己叫刘德华,用自己的名字当店名、做商标,天经地义,没毛病。   于是在2004年的时候,老大爷就申请把“刘德华牌板鸭”注册成商标,折腾了三年,到2007年的时候,商标终于注册成功了。   当时他也知道,香港有个大明星也叫刘德华,心里也犯过嘀咕,怕被人说侵权,但转念一想,自己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开店也用了这么多年,比明星刘德华的名气出现得还早,应该没啥问题,也就没再多想,继续安安稳稳卖板鸭。   可谁能想到,安稳日子没过几年,老大爷就收到了一封律师信,寄信的不是别人,正是香港天王刘德华在内地的经纪人公司——亨泰环宇有限公司。   信里的内容说得挺严肃,说老大爷注册的“刘德华牌板鸭”商标,对天王刘德华造成了精神损害,还说这是一种侮辱和诋毁,要求老大爷赶紧取消这个商标注册,不然就走法律程序。   这一下可把老大爷惹急了,当场就怒了,对着来打听的人怒斥:“又不是你一个人叫刘德华,我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开板鸭店用自己的名字,有什么问题?凭啥你是大明星,我就不能用自己的名字做生意?”   老大爷说的也实在,他一辈子没离开过崇州,开板鸭店靠的是手艺,不是靠明星的名气,街坊邻居来买板鸭,认的是他的手艺,不是“刘德华”这三个字的名气。   其实这事说起来,就是一场因为重名引发的误会,可背后牵扯的门道可不少。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每年光是明星姓名被抢注成商标的案件,就有上千起,其中大概六成都是商家故意蹭热度,想靠着明星的名气赚钱,最终被明星起诉胜诉的,也有一半以上。   台湾艺人林志玲,之前也被人把名字注册成化妆品商标,她不服气,打官司打了好几年,最后才把那个商标作废,听说那个抢注商标的人,还抢注了二十多个其他明星和品牌的商标,就是想囤着卖钱。   还有更有名的乔丹案,美国篮球明星乔丹,名字被国内一家体育公司注册成商标,双方打官司打了十几年,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那家体育公司的部分商标侵犯了乔丹的姓名权,被依法撤销,那家公司也因为这事,错过了最佳的上市时机,得不偿失。   有人就问了,重名的人那么多,为啥到了明星这儿,就成了侵权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普通人的名字没有商业价值,可明星的名字,经过多年的打拼,已经有了很高的知名度,背后牵扯着巨大的商业利益,一旦被别人用来做商标,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会,觉得这个商品和明星有关系,这就是所谓的“搭便车”,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但话又说回来,四川的老大爷,确实是天生就叫刘德华,比明星成名还早,而且他开店的时候,也没想着要蹭明星的热度,就是单纯用自己的名字,这又该怎么算呢?   据法院的法官说,普通人的名字是可以注册成商标的,但不能和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果明星的姓名已经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其他人再用相同的名字注册商标,就可能构成侵权。   当时还有人查了,四川老大爷的“刘德华”商标,注册的是板鸭、腌肉、香肠等商品,而天王刘德华的姓名,主要用于娱乐、演艺领域,按理说,两者的领域不一样,应该不会产生太大的误会,但天王这边,还是觉得这个商标损害了自己的公众形象,所以才提出了异议。   这事闹了好一阵子,还是经纪公司审查更多资料,确认店主名字使用优先。公司决定撤回异议,向评审委员会提交撤销文件。店铺商标保持有效,继续使用原有标识。   其实不光是明星和普通人,就连很多公众人物,都遇到过姓名被抢注的情况,咱也不瞎评判谁对谁错,毕竟这里面牵扯的知识产权问题,确实挺复杂的,就连专业的律师,有时候都要琢磨很久。   只是觉得,一场因为名字引发的纷争,牵扯出这么多门道,也挺让人感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