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限制配偶正常社交是家暴# 骂人、侮辱,也是家暴;限制你的社交自由,同样是家暴;不给你钱看病,是利用经济地位施暴。
案例一,张某长期酒后无故谩骂、侮辱妻子赵某,甚至在法庭上说“女人不打不骂不听话”。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让张某支付损害赔偿金。
长期、经常性地被辱骂、嘲讽、贬低,会严重伤害你的自尊和心理健康,让你变得抑郁、自卑。这不再仅仅是夫妻吵架,而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家庭暴力行为。
案例二,丈夫赵某无端怀疑妻子王某,长期禁止、限制她与任何异性正常交往,甚至因为送月饼、与银行工作人员闲聊就怀疑其不忠,并通过殴打、辱骂来实施控制。法院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任何一方都无权限制或干涉。伴侣无权将你与外界隔绝,把你变成他的私有物品。这是一种控制手段,这种行为的目的在于通过孤立你来实施控制,让你失去朋友和社会支持,变得无助、恐惧,最终只能依赖和服从于他。这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精神侵害。
案例三,丈夫刘某殴打残疾妻子陈某后,利用自己掌握家庭经济来源的地位,拒绝为她支付医疗费,阻止她接受必要治疗。法院认定这是殴打加经济控制的叠加暴力,签发了保护令并责令刘某支付医疗费。
经济控制是隐形暴力。当一方完全控制家庭经济,并以此来剥夺另一方就医、购买生活必需品等基本权利时,就是一种家庭暴力。它让你因害怕失去经济来源而不敢反抗或离开。
案例四,张某在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依然去前妻王某住所殴打她及其家人。法院因其违反保护令,情节较重,依法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
如果对方违反保护令再次施暴,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公安机关会处理并通报法院,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违法者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