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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依纯唱了《李白》,李荣浩没同意,音著协盖章说这算侵权。事情就这么简单,没那么多

单依纯唱了《李白》,李荣浩没同意,音著协盖章说这算侵权。事情就这么简单,没那么多弯弯绕。
3月27号,单依纯团队走流程,找了音著协,也联系了李荣浩那边的版权代理公司,想正式申请翻唱授权。当天李荣浩方就回了邮件,清清楚楚写了“不授权”,语气礼貌,但意思一点不含糊。结果28号深圳演唱会,她还是把《李白》从头唱到尾,没合同,没签字,也没口头答应。
音著协3月29号直接出了红章文件,叫《未授权确认函》,白纸黑字写明:这是商业演出,没拿到作者同意,就属于侵权。第二天主办方认错,单依纯团队也发声明,说后面所有场次都砍掉这首歌,承认是工作没做到位。
网上有人突然翻出2016年《小眼睛》的事,扯上平井坚的《Signal》,说李荣浩当时抄了。可到现在,RIAJ、JASRAC、中国音著协的数据库里,压根没这案子的备案记录。没人出过专业比对报告,李荣浩当年也没认,更没否认,就说了句“尊重版权方意见”。这种十几年前没立案、没鉴定、没结论的事,硬套到现在,纯属转移焦点。

李荣浩3月29号开始连发四问,每条都对着“谁签的授权”“谁决定上的歌”“谁负责审核”去问,没骂人,没拉踩,光拎事实。4月1号他说“不要赔偿”,也不是装大度,就是不想把事情拖成赔钱官司;又说“别去找单依纯粉丝”,是真的怕吵起来伤人,不是甩锅,也不是打太极。
这事暴露出一个挺现实的问题:一场演唱会,主办、经纪、艺人,谁管版权?很多人以为交给音著协就万事大吉,其实音著协只是搭桥的,拍板权还在作者手里。李荣浩这次从发邮件、等确认、拿函件、到发问,链条完整,一步没跳,反而让很多中小音乐人看清了——原来维权真不用憋着,有证据就行。
他没说单依纯不好,也没说主办方故意,就盯着一件事:歌是我的,没我点头,就不能在商演里唱。就这么直来直去,没加戏,没煽情,也没留余地。

单依纯团队道歉了,主办方认疏漏了,音著协的章盖得明白,李荣浩的话句句落在法条上。
这事,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