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动魄的一幕发生了!请大家说说,到底怪谁呢?
这位老阿姨只管走路不看车,大概是认为车子不敢不让她,而司机只管开车不看人,结果不是你撞我,就是我撞你。
视频中,阿姨绿灯过斑马线,走到一半,车来了。阿姨有点大大咧咧,她没有观察对面是否有汽车。而司机也没有关注,是否有人经过。车子没减速,没刹车,直接正面撞上。
关键问题是,阿姨是肉包骨头,司机师傅是铁包肉,那能不惨烈吗?
瞬间,阿姨被撞飞了360度。她被撞到腾空、旋转、然后落地,再也没能站起来。而她,只是想回家吃口热饭。
实在想不明白。阿姨过斑马线,难道就不能看看周边有无车辆,多看一眼都嫌麻烦吗?而小车司机也是拿别人生命不当回事,护栏那么矮,斑马线那么刺眼,难道你的视力真的这么差吗?
对于此事,网友们观点大相迥异。
有人认为:阿姨是自己作死!这么大年纪还乱过马路,看都不看就往过冲,撞了活该!
也有人认为:小车司机不是没看见,他是根本不在乎。斑马线不是画着玩的,是别人的生命线!
还有人认为:这路口没红绿灯,没警示牌,连个减速带都没有。谁来管?谁负责?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事故发生是谁的责任?
本案中,司机应当负全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阿姨已在斑马线上行踪,哪怕绿灯变红,只要未离开,就有权继续通行。司机没有观察、未减速、未避让,就已经违法了,是致死的直接原因。
2、被撞的阿姨有过错吗?
阿姨没有过错,但确实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重视。她没闯红灯,没翻护栏,没玩手机,没突然冲出。她只是走快了。法律从不惩罚“慢走或者快行”,只惩罚“不避让”。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行人无过错,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阿姨的“快”,是生命的节奏,但不是法律上的罪过。
3、小车司机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负有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有逃逸、毁灭证据(如删行车记录仪)、拒不赔偿等情形,从重处罚。
斑马线不是画在地上的线,是刻在人心上的命。你低头刷手机,以为只是错过一条消息;你狂踩油门,以为只是快了三秒。可那一秒,撞碎的是一个家的黄昏。别等血染白线,才追悔莫及。
礼让,不是美德,是法律;避让,不是仁慈,是底线。下一次,当你在斑马线前踩下刹车,请记得:你停下的,不只是车,是另一个母亲、父亲、孩子,还能看见明天的可能。
而作为行人,特别是老人们也务必对自身安全高度重视,不要以为所有的车子都会让你。即使十次侥幸逃过九次,只要有一次发生意外,可能你的命就没了。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转发。
更多精彩,敬请关注@刚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