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看得我后背发凉。
首先得说清楚一个常识:公司装监控,不违法。但把摄像头伪装成烟感器,这就不是“管理”了,这叫“狩猎”。
你想想,一个公司光明正大装监控,员工知道头顶有个镜头,行为自然会收敛,这没问题。可你把它伪装起来,让大家以为那是消防设备,然后偷偷拍——这说明什么?说明公司自己都知道这事儿见不得光。 真要是为了管理,你装个透明的、贴个标签,大大方方告诉所有人“这儿有监控”,谁敢说你什么?非得藏着掖着,不就是想拍员工不设防的样子吗?
再说地点。20平米的办公室,四个工位,长期只有赵女士一个人。这是什么概念?这跟她在自己家小书房办公没区别。她要在这里换衣服、吸奶、接私人电话、偶尔刷个搞笑视频傻笑两声——这些都是正常人、正常事儿。可公司呢?在天花板上安了个“眼睛”,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更恶心的是时间节点。赵女士刚休完产假回来,还在哺乳期。一个哺乳期妈妈在办公室干什么?吸奶。 这本身就是一件挺私密、挺需要安全感的事情。你让一个妈妈在工位上掀开衣服用吸奶器,头顶上有个针孔摄像头正对着拍——我光是描述这段,手都在抖。这是什么心理阴影?这不是“侵犯隐私”四个字能概括的。
公司还狡辩说“不是只拍她一个人”“监控整个办公区域”——这话贱不贱?你拿一把刀对着一个人,说“我不是只捅你,我这刀是对着这一片区域的”,有区别吗?本质上就是用合法的名义,干恶心的事。
法院判赔5000块。但赵女士做的事,比这5000块值钱多了——她选择说出来,选择打官司,选择让这个案子成为判例。这意味着以后再有人遇到类似的事儿,可以拿这个案子说:“你看,法院判过,公司不能这么干。”
类似这样的职场里这种“软刀子”太多了。 公司不敢明着欺负你,就搞小动作——办公室装针孔、工作群监视聊天记录、电脑装录屏软件……你以为你是来上班的,其实你是来参加“真人秀”的,观众就是你老板,你还不知道摄像头在哪。
赵女士说得对:勇敢一点,把事情说出来。你不说,他觉得你好欺负;你说了,哪怕只赢5000块,他也得赔礼道歉、销毁视频、在法庭上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