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警方捣毁了位于北京朝阳区“七号别墅”的特大“淫窝”。然而,组织者的身份被曝光后,民警十分震惊,这个掌控着整个地下网络、专门对接高端客户的幕后老板,竟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清纯女大学生。
1999年6月初,北京朝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北辰花园七号别墅常年深夜灯火通明,豪车频繁进出,人员往来隐秘,形迹十分可疑。
警方没有贸然行动,先对七号别墅展开半个月的秘密侦查,发现别墅内外戒备森严,门口有专人望风,陌生人靠近就会被驱赶,进出人员大多是夜间到访,停留几小时后迅速离开,且多为开豪车的企业老板、社会名流。
摸清全部活动规律和人员构成后,1999年6月的一个深夜,朝阳警方组织数十名警力,分成多个抓捕小组,对七号别墅实施突袭,警方破门而入时,别墅内正在进行性交易,当场控制涉案人员十余名,查获大量避孕套、情趣用品、记账本和现金。
之后,民警清点人员、核查身份后,核心组织者的身份让所有人意外——老板叫刘春洋,吉林人,时年28岁,是是东北一所普通专科学校的学生,她不是被迫入行,也不是被人胁迫,而是主动策划、全程运营这个地下卖淫网络,从选址、租房、招人到定价、收费、管理,全由她一手操控。
刘春洋大学毕业后,没找正经工作,一心想快速赚大钱,她从老家吉林来到北京,先在娱乐城做领班,接触到卖淫行业,摸清了其中的利润链条和运作模式。
1999年3月,刘春洋看中北京朝阳区北辰花园七号别墅,这里是高端别墅区,私密性强,不容易被怀疑,以个人名义租下整栋别墅,月租高昂,但她不在乎——她要把这里打造成只服务高端客户的私人会所式淫窝。
租下别墅后,刘春洋开始搭建团队,她找来老搭档张芳菁做领班,负责管理卖淫女、对接客户;雇范少峰当司机,负责接送卖淫女和客户;让冯军、范培祥做服务员,负责采购用品、望风警戒,团队分工明确,像正规公司一样运转,只是业务全是非法勾当。
刘春洋亲自招募卖淫女,要求年轻漂亮、身材好,还得听话,她给卖淫女定规矩,不许私自联系客户、不许泄露别墅地址、不许对外乱说,违反就扣钱甚至赶走,她把卖淫女分成不同等级,对应不同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客户群体锁定企业老板、高管、社会名流,甚至有部分公职人员,这些人有钱有地位,不敢声张,不会轻易报警。
为了拉客户,刘春洋利用之前在娱乐城积累的人脉,挨个联系老客户,告知自己开了私密高端会所,服务更安全、更优质,客户之间相互介绍,形成裂变式传播,生意越做越火。
从1999年3月到6月,短短三个月,七号别墅累计组织卖淫嫖娼活动数百次,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刘春洋名下存款迅速累积到150多万元,在当时是一笔巨款。
2000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春洋犯组织卖淫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芳菁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范少峰、冯军、范培祥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九年、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其他涉案人员也依法受到处罚。
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巨大社会震动,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放弃正道,沦为地下淫窝老板,专门腐蚀高端人群,这种反差让人震惊,也让人警醒,它暴露了当时部分娱乐行业的乱象,也折射出部分人价值观的迷失——为了金钱,不惜践踏法律和道德,最终走向毁灭。
信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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