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名无辜青年蒙冤入狱,含冤21年后被无罪释放,让人意外的是,面对国家的高额赔偿,五个人毅然拒绝,他们只有一个简单的要求。
1996年8月25日深夜,安徽涡阳大周庄南张村,村民周继鼎一家五口在家中被人砍伤,女儿周素华当场死亡,周继鼎和妻子、另外一个女儿重伤,儿子轻伤。
案发第二天,同村的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五人被警方带走,当成命案嫌疑人。
这五人当时都是普通村民,年纪最大的周继坤刚30岁,最小的二十出头,没人想到,这场抓捕会让他们失去21年自由,人生彻底被改写。
案子很快进入审理,核心证据只有五人的口供,没有任何实物证据,开庭时,十几个之前做过有罪证言的证人全部翻供,说自己当年被暴力取证、非法关押,五人也当庭喊冤,说口供都是被刑讯逼出来的,当时身上还有没消退的伤痕。
1998年一审,合议庭本来一致认为五人无罪,证据根本不够定罪,可就在关键时候,被害人周继鼎在法院办公室自尽,案子瞬间反转。
没有任何新证据出现,仅凭之前的口供,法院还是判了罪,周继坤、周家华死刑,周在春无期徒刑,周正国、周在化15年。
五人不服上诉,1999年安徽高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2000年重审结果改成周继坤、周家华死缓,其余三人刑期不变,当年10月二审维持原判。
从这之后,五人开始漫长申诉,坚持说自己无罪,家人也跟着四处奔走,可一次次都没结果,监狱里的日子,他们从青年熬成中年,和家人隔绝,错过了父母老去、孩子成长的所有重要时刻,人生最宝贵的21年,全耗在了高墙里。
2014年,媒体曝光这件案子,安徽高院终于启动复查,2018年1月,被关押最久的周继坤刑满释放,至此五人全部出狱,但他们没放弃申诉。
2018年4月11日下午,安徽高院再审宣判,明确原裁判认定五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所有原判,宣告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五人无罪。
拿到无罪判决的那一刻,五人当庭痛哭,21年的委屈和煎熬,终于等到一句清白,按照法律规定,蒙冤入狱的他们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金额算下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足以改善往后的生活,可面对这份能弥补物质损失的赔偿,五人做出了让所有人意外的决定——全部拒绝国家高额赔偿。
他们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依法严惩当年的办案人员,追究这些人的责任,对他们来说,物质赔偿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相大白,是违法者被追责,是自己这21年的冤屈,能有一个真正的说法。
这件案子,就是安徽“五周杀人案”,从1996年案发,到2018年平反,整整21年。五个无辜青年,因为证据不足的判决,蒙冤入狱21年,人生被彻底改变。平反后,他们不要高额赔偿,只要求追责办案人员,这个要求,无关金钱,只关乎公平正义,关乎一个人最基本的尊严。
信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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